1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政府各有关单位:《普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12月19日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相关区政府)(三)全力推进重点地区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底,本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城市内涝治理工程、城市管网改造、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县城绿色低碳工作,主要包括绿色低碳试点城市(片区)可再生能源应用、光伏建筑应用、超低能耗建筑、碳排等内容。
日前,上海市水务局印发《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上海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将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底这一比例将提高至80%以上。
加快建设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城市主干道交通组织水平。(七)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城乡规划空间布局,推动形成绿色规划建设方式,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结合城市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生命线”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统筹实施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3.坚持因地制宜。
九江市完成第一批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萍乡市完成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萍乡、南昌、新余3个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通过验收,景德镇市完成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赣州市完成全国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建设任务
属于片区开发建设的,应当组织编制片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并制定片区海绵城市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第七条市海绵城市建设牵头部门组织编制市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空间布局和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并制定市级海绵城市建设年度实施方案。
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相关规划,加强管网建设,提升雨水集蓄利用能力,有效利用雨水资源,减少新水取用量。...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工业水效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水利、生态环境、科学技术、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省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系统推进,科学实施。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与老旧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和海绵城市建设、排水防涝能力提升等工作协调推进;树立全过程管理理念,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运用。...宿迁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5年)为进一步改善宿迁市城市水环境质量,加快补齐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效能,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大力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累计入选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4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9个,均居全国第一,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增至37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增至10个,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连续
会议邀请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贾海峰作题为《城市水环境修复与品质提升技术体系与案例解析》的专家讲座。中建环能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佟庆远,副总裁吕志国出席会议。
城市人行道路、地面停车场、公园步道等应当优先使用透水性再生建筑材料。第十一条 财政性资金占主导的房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应优先使用再生产品;社会投资工程鼓励使用再生产品。
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城镇更新行动,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升级改造。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类建设项目同步执行海绵城市标准,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不断提高污水收集能力,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点推进新都市区、北梁腾空区2个区域海绵城市建设。(市城管执法局、发改委、水务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负责落实。...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发布《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5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
第十一条【建设实施方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市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结合城市特点,充分尊重自然,加强城市设施与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态本底的有效衔接,因地制宜,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到2025年,设区城市建成区4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区3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设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达到90%。
推进排水管网和泵站改造建设,整治排截洪沟渠,打通县城排水堵点,畅通城市排水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县城调蓄吸纳雨水能力。到2025年,全面完成县城83个存量易涝点整治,建立易涝点动态调整机制。
结合城市内涝治理和水环境治理,系统化全域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技术标准,督促指导各地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常态化机制,力争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比达到45%。
充分尊重自然,加强城市设施与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态本底的有效衔接,依托我市作为全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契机,因地制宜,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滞与利用,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类建设项目同步执行海绵城市标准,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减少雨水径流峰值和径流量,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可渗透面积比例达45%。
省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部门对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城市参照附件2编制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明确推荐的城市名单,按照附件1填写有关情况,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推动实施城市更新,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保护和活化利用,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内涵。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深入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新建建筑积极采用绿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