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岸垃圾收运);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开展生活垃圾清运及压缩作业、大件及居民装修垃圾清运、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清运;环卫设施保洁维护管理(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收容器、道路交通设施、环卫工人休息站等);其他长期失管失控部位清理
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设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按照规定就地就近处理厨余垃圾。第十四
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类:(一)可回收物,主要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制品、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药品、杀虫剂、温度计、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办法》制定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性文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第七条市、区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提升公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第三章 分类投放第十四条【垃圾分类标准】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电器电子产品、纸类、塑料、金属、包装物、玻璃、纺织物等。
(一)分类投放收运设施建设标准规范1.分类收集容器标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当使用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1166-2019)中规定的标识和颜色。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国、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第五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第六条 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全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
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国家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小型废弃家电等;(二)有害垃圾,是指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建立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固体废物专项台账,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垃圾清运量、清运流向、检查情况等。按照海口市垃圾分类标准做好垃圾分类和清运工作,并采取奖惩措施。
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活垃圾特性,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投放、收集方式和处置利用予以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立项工作,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等相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处理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 1166-2019)的规定执行。...房屋装饰装修前在清除、腾空等环节产生的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以及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应当执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 1166-2019)的类别,并按照《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覆盖全类别、全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各方协作、责任明确的生活分类管理体系加速重构。...2017年,四川省成都市被确定为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先试重点城市之一。近年来,成都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政策、标准及设施体系建设。
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类:(一)可回收物,主要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制品、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药品、杀虫剂、温度计、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2022 年年底前,编印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条例标准,完善垃圾分类制度,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并制定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年度考核评估方案,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2023年年底前,搭建完毕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网络平台
《聊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1-2025)》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以及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的投放、收运、处理提出要求,规划了住宅区、公共机构
第四条【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按照下列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表示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二)有害垃圾,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类:(一)可回收物,主要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制品、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
第十条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在责任区内显著位置公示管理制度以及分类标准、投放指南等,指导生活垃圾投放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准确分类投放
国家、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第五条市、区两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立市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协调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第六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下组织实施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拟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阶段性目标计划,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
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类:(一)可回收物,主要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制品、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药品、杀虫剂、温度计、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第二章 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第九条【垃圾分类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应当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各类建设、拆除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各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垃圾分类标准,严格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并落实防尘降尘措施。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遵循因地制宜、简单方便、经济适用的原则,参照相关规定、标准实施。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分类标准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具体目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