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适用范围与定义】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排放人,是指排放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垃圾的排放、收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餐厨垃圾产生者履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引导餐厨垃圾产生者与依法确定服务本区域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依法查处餐厨垃圾排放
第二章 建筑垃圾排放第十条 【产生建筑垃圾单位责任】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属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相较于外省,我省建筑垃圾管理起步晚、起点低,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尚不完善,收集转运设施短板较为突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转运、处置尚未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建筑垃圾私拉乱倒行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资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排放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审批,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辖区(除中心城区范围)的建筑垃圾排放审批;安岳、乐至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地建筑垃圾排放审批。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办”。
建设单位应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设方针,统筹考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耐久性、可持续性,突出建筑适用功能及节能、节材和环保要求,从源头上控制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建筑垃圾排放。八、源头减量。...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
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不同类型餐厨垃圾产生量实行检测计量,逐步实现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完善餐厨垃圾排放登记管理。...第十一条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地方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对垃圾分类质量进行检查,实施分类收运,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台账和联单制度,实行收集、运输、处理联单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管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排放、收运、处置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拆除工程和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等建筑垃圾排放环节应办理排放核准,建...第九条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采取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措施。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应遵循“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原则。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宝安垃圾发电厂二期工程详述,信息如下:(一)建设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市在城市发展与经济建设方面取得惊人成就的同时,流动人口急剧增长,城市垃圾排放量增长迅速
3、监理单位:一是将施工扬尘污染、污水排放污染防治、建筑垃圾排放程序管理纳入监理合同和监理范围,总监理工程师应对防治方案、污水排放处理方案进行审核签章,并结合工程特点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
第二章 源头减量第六条建筑垃圾实行源头减量目标管理,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得超过限额规定。...第十一条自然资源部门在项目规划审批时,应综合考虑现状地形地貌、道路与排水坡度、土方平衡、工程经济等因素,合理控制场地与道路竖向标高,为减少渣土等废料排放、促进资源直接利用与再利用创造条件。
第九条【排放许可和备案】建设工程向施工场地外排放建筑垃圾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排放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建筑垃圾排放核准:(一)与取得核准的运输单位、消纳设施和场所运营单位
,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加强建筑垃圾产生、转运、调配、消纳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实现工程渣土(弃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不同类别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予以核准的,核发《潮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排放)》,有效期依据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排放量确定;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构提出
以方便投放、维护环境整洁为导向,通过投放和收运的有机衔接,健全投放登记制度,减少生活垃圾停留时间。二、鼓励源头减量(一)绿色消费鼓励选用绿色环保耐用的大件家具、家电,减少大件垃圾排放。...三、投放方式居民投放大件垃圾鼓励选择以下方式:一是预约上门回收,二是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三是自行运送至指定的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
三、工作重点规范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利用处置行为,严格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深化源头减量,推进末端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一)完善顶层设计1.修订法规政策。
第九条【排放核准】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在排放建筑垃圾前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申请办理《东莞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证》,依法无需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除外。
监理单位主要职责1、应当将施工扬尘污染、污水排放污染防治、建筑垃圾排放程序管理纳入监理合同和监理范围,总监理工程师应对防治方案、污水排放处理方案进行审核签章,并结合工程特点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
四、计量方式非居民单位负责垃圾收集容器的购置和维护,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和标准设置120升、240升等厨余垃圾标准收集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和身份识别标识完好整洁;向所在镇街进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
第九条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缴纳餐厨垃圾排放处理费。餐厨垃圾排放处理费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费体系,其征收的项目、标准按照发改、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餐厨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集、专业运输、集中处置。餐厨垃圾属于生活垃圾,依法实行垃圾排放收费制度。
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到 2030 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9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55%。
破碎厨余垃圾排放至下水道后,管道末端污水的cod、tn和tp浓度分别为413.0、64.55和8.13mg/l,化粪池出口污水的cod、tn和tp浓度分别为300.4、54.53和4.33mg/l。...将厨余垃圾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并转移到排水系统中,虽然可以降低垃圾清运难度和处理负荷,避免环境二次污染,但是在我国饮食习惯和排放制度下,厨余垃圾破碎后的排放水质是否达标、厨余颗粒是否会造成排水管堵塞、是否会增加化粪池处理负荷等问题亟需研究
、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重点履行以下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物料堆放,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以及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