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积极探索排污许可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工作,源头把控危险废物风险,服务企业发展。3.推进“五即”设施建设。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程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四条(分级管理)排污许可证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筹全省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按照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负责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确保持证按证排污,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应急保障。...生态环境部门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范核发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并按证监管,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1月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环环评〔2024〕79号),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的核心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1月20日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规范环评审批程序,持续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有效衔接排污许可制度
《实施方案》提出了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建设实施路径,明确了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路径。...三、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五)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统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协同改革,完善与排污许可制度相适应的污染影响类项目环评管理体系。
《条例(草案)》聚焦自治区污染防治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排污监测,对污染防治作了科学、系统规定。...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规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制度,加强了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绿色产业发展等制度措施;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强化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管网的规划和建设,规范了排污口设置等;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 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管理的排污许可制度
》,推动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实现固定污染源“一个口径、一套数据”。...二、填报方式火电行业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在“统一信息报表”模块填报统一信息报表,无需填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季报。
生态环境部9月1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统筹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环评分级管理与基层管理能力更相适应,生态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由部省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实现环评分类管理与排污许可制度更为衔接
要以落实《实施方案》为抓手,建立健全固定污染源监管核心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提质增效。要做好宣传、实施、跟踪等工作,切实发挥《实施方案》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研究建立与排污许可制度相适应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体系,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在管理对象、管理内容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的衔接,推动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要求纳入环境影响评价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情况、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碳排放情况、辐射安全项目管理情况、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证后执行情况、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接受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委托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和编制年度排放报告的技术服务机构及环评单位报告
对涉及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免于环评审批,其余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二)源头替代“应替尽替”。...以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企业为主,对辖区内包装印刷企业开展排查。
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是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制度开始实施;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为完善和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5月份生态环境部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
启示意义排污单位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是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的一项举措,更是排污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的规定。
通过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超许可浓度超总量排污等违法行为,对排污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强化排污许可制度的权威性,不断增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
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虽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但仍需要按照排污许可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监管,均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认真填报排污登记表
,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制度效能有效发挥。...5月16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到 2027 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面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建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启示意义】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企业自行监测的监督检查,夯实监管的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排污许可制度要求。...案例4:九江市某加油站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案【案情简介】2023年4月14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加油站进行检查,发现该加油站2022年度未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对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密闭性、液阻开展自行监测
(三)环评及排污许可制度收集单位应严格执行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按要求规范管理运营,不得接收易爆性、感染性废物、剧毒化学品类废物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认为不宜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并符合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管理要求
从政策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突出了排污许可制度在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中的核心地位。
继续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专项执法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落实区县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恶意违法行为“零容忍、出重拳”,管好“一张证”,紧盯排污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开展
第四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筹全市排污许可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建项目的排污许可证首次核发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检查工作;统筹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