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联合原试点单位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二、14家试点单位/集中转运点变更许可证信息 1 江苏天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 徐州市道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 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
2.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新(扩)建废铅蓄电池收集项目,以及废矿物油收集项目。3.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项目。...其中,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需求,物化处理能力过剩,利用方式较单一;废有机溶剂(hw06类)、废矿物油(hw08类)、废铅酸电池(hw31类)、铝灰渣(hw48类)、废催化剂(hw50)等危险废物市内综合利用能力不足
4.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新(扩)建废铅蓄电池收集项目,以及废矿物油收集、小微收运项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运单位数量共有116个,已实现小微产废单位动态全覆盖。
》(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和《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固体函〔2022〕499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危险废物收集体系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和《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固体函〔2022〕499号)有关要求,切实解决本市部分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短板问题,有效打通危险废物收集
继续组织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见附件4)及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见附件5)。...可通过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工作,并指导其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环办固体函〔2022〕66号)、《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固体函〔2022〕499号)、《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
自2009年开展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体系已经建立,正规渠道废铅蓄电池收集量大幅提升;再生铅企业利用能力充足,且环境管理和工艺技术水平较高
解决小微企业、非工业源产生的少量危险废物收运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委托处置成本高等问题,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碳排放量核算方法》、《铅蓄电池回收企业碳排放量核算方法》团体标准讨论联盟二届三次理事会时间:5月20日(星期六)16:30-17:30地点:衢州希尔顿逸林酒店 二层 江山常山厅1.联盟二届三次理事会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试点单位以外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再生铅生产企业(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或年产能在500万kvah以上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年产能在10万吨以上的综合利用处置企业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将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你厅《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赣环呈〔2022〕1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发放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集范围覆盖全市所有行政区,初步形成了我市中小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网络;积极推进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设立集中转运点10个,收集网点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应用国家固废信息系统中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专用信息平台
根据废铅蓄电池收集项目收集能力及运行情况,不再批准除我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新(扩)建废铅蓄电池收集项目。(五)自利用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单位6家,总收集规模8.1万吨/年,具有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单位5家,总收集规模35.42万吨/年,废矿物油收集单位2家,总收集规模0.54万吨/年。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2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
天能、超威等电池生产企业积极响应,通过建立试点等方式进入铅酸电池回收领域。...而在2020年公布的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则进一步明确,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天津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告》要求,继续组织开展我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对收集试点收运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提高我市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
对于可资源化的危险废弃物,参照《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度模式,扩大危险废弃物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范围。二是加大资源循环利用行业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废矿物油、废旧电池、退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比例,并积极筹划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案,提高各经营主体依法纳税,合规运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截止到2020年底,我市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共8家,收集范围覆盖全市所有行政区,初步形成了我市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网络;积极推进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设立集中转运点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及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医疗废物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会同卫健委等十厅局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会同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试点工作,按照“销一收一”的回收模式,落实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初步形成了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络。4....创新推进产业协同利用处置,形成钢铁冶炼协同利用废包装容器类危险废物能力3万吨/年、集成电路行业高品质废硫酸进入钛白粉生产企业“点对点”利用能力4万吨/年。3.
该文件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履责绩效评价的术语、评价原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等级划分、信息交流及评价报告、持续改进等内容。该文件适用于对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开展生产者履责绩效评价活动。
全文如下: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转运试点单位第五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集中转运点、收集网点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及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医疗废物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会同卫健委等十厅局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会同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详情如下:各有关单位:为探索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规范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移,按照《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