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绿色生产空间,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三线一单”空间管控机制,合理布局工业集聚区,构建聚焦主业、错位竞争、分布集中的产业发展格局。
第十四条【管控要求】 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应当按照“三线一单”(生
省级总体管控要求遵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执行。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约束作用。
该单位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和深圳光明市级森林自然公园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位内,根据《2023年第三季度光明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复核专家意见》,该单位项目选址不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三线一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9月24日发布《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订)》,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根据项目环评文件的结论,在全面落实项目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茂名市人民政府发布《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订)》,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增化工园区。
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要求;项目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可在厂区内平衡解决;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三线一单
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坚持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零审批、零引进”,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湖州市生态环境分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减污降碳源头准入管控,推动全市加快构建形成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的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发展格局,积极创建湖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结合我市“三线一单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评估意见和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初审意见,项目建设符合《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关于加快实施长江经济带 11 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9〕99 号)、《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
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的选址应符合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区域评估要求。在环境敏感建筑(居住、教育、医疗)周边50米内,不宜布局含大气污染源和涉气风险源的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
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建设,在“项目环评+碳评”“规划环评+碳评”的基础上探索“三线一单+碳评”,将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要求融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形成生态环境分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清单并发布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发挥“三线一单”基础性作用,科学指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标准限值。
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眉山市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
推动“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在流域片区的落实落地融合,根据“三线一单”更新调整工作进展,将“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成果融入流域综合治理,明确各流域片区的水环境安全底线和生态管控要求。
对拟建的利用类项目和经省厅审定同意的处置类项目,加强环评审批与固体废物管理的衔接,项目完成环评审批后10日内要书面上报市局相关情况(项目概况,环评、审批文件,符合选址、“三线一单”、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管控要求情况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详情如下;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为完善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有关规定和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工作安排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口。
后续实施过程中,结合部分省(市)遇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又相继印发了《“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三线一单”成果数据规范(试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要点(试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技术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