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岸垃圾收运);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开展生活垃圾清运及压缩作业、大件及居民装修垃圾清运、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清运;环卫设施保洁维护管理(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收容器、道路交通设施、环卫工人休息站等);其他长期失管失控部位清理
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应当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理、回收利用设施的布局,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第十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和国家有关标准。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
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推进、指导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办法》制定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性文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第七条市、区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提升公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分类标准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具体目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第十条 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的设置位置、功能等内容。已有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不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应当予以改造。
第三章 分类投放第十四条【垃圾分类标准】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电器电子产品、纸类、塑料、金属、包装物、玻璃、纺织物等。
二、分类标准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我市生活垃圾实行“四分法”,即: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一)分类投放收运设施建设标准规范1.分类收集容器标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当使用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1166-2019)中规定的标识和颜色。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国、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第五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第六条 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全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
9月26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枣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出明确规定,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国家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小型废弃家电等;(二)有害垃圾,是指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活垃圾特性,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投放、收集方式和处置利用予以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处理设施布局,保障资金投入和土地供给
2 分类标准和分类目录2.1本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2.1.1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在固废源头减量方面,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对工业、城市生活垃圾、建筑业等领域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的全面监测和记录,激励各行业采取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措施降低固体废物产生量。...在固废资源化利用方面,实现对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全程追溯和监管,确保固体废物按照分类标准进行收集和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和质量。
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理利用方式及时予以调整,由城市管理部门予以发布。...第三条(分类标准)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二)有害垃圾,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废弃的含汞废物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 1166-2019)的规定执行。...房屋装饰装修前在清除、腾空等环节产生的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以及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应当执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 1166-2019)的类别,并按照《
老旧小区等已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包括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场地、垃圾房等。
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实行“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两分类标准,根据各村庄生活垃圾实际产生量,科学合理设置类垃圾桶,满足群众前段投放。
第四条 【分类标准】对生活垃圾按照以下类别实施分类管理:(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二)厨余垃圾
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有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垃圾分类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第十三条 【可回收物站点设置】可回收物站点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覆盖全类别、全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各方协作、责任明确的生活分类管理体系加速重构。
《方案》还提出,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保持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
本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的有关内容,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