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研发生产的超低温和低温scr脱硝催化剂已用于120~260℃烟气低温脱硝工程项目一百多项,效率达到90~99%,在水泥窑、燃煤、燃气、燃油锅炉、钢铁焦炉、球团、烧结机、生物质焚烧炉、垃圾焚烧炉诸多低温脱硝领域取得了很好的业绩
水泥熟料:全部项目(含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玻璃:全部涉及玻璃熔窑设备的项目(304,电熔窑除外)。
我市暂无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2023年市外转移水泥窑协同处理的危废量为0.91万吨。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是一种将垃圾处理与水泥生产相结合的技术,水泥窑炉内的高温环境能够快速分解垃圾中的有害物质,使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处理,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又被充分利用于水泥生产,从源头实现了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
降低部分水泥窑开窑时间,减少过度产能释放,逐步达到优化产能目的。...鼓励产能优化,支持水泥企业开展产能优化对接工作,在严格执行错峰生产工作的基础上,鼓励产能规模大、能效和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长期熟料供应协议,降低部分水泥窑开窑时间,减少过度产能释放,逐步达到优化产能目的
及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分析,提出以下建议:(一)建议谨慎投资能力已明显过剩的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利用类项目,以含铅、锌、铜、镍危险废物为原料的金属冶炼类项目,稀贵金属催化剂仅提取金属类项目,废铝灰利用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类项目
、填埋及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置。...建议对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谨慎投资:利用工业窑炉焚烧危险废物的、利用柔性填埋场填埋危险废物的、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及油漆桶再生利用、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的项目以及废油收集项目
从处置设施运行情况分析,2024年1-10月份,全省焚烧处置(含焚烧设施)单位32家,负荷率约为55.39%;填埋处置8家,负荷率约为73.98%;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12家,负荷率约为24.32%。
利用处置情况分析,提出以下建议:(一)建议谨慎投资能力已明显过剩的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线路板、废碱利用类项目,以含铅、锌、铜、镍危险废物为原料的金属冶炼类项目,稀贵金属催化剂仅提取金属类项目,废铝灰利用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类项目
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一次性规划,分两期实施:1、一期建设内容为建设1x150t/d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处理线,年处理飞灰5万吨,并配套建设飞灰水洗液处理系统以及分质结晶提盐生产线,水洗湿灰外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
2.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物化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废铅蓄电池、精(蒸)馏残渣、废矿物油、铝灰(渣)、废催化剂
水泥熟料:全部项目(含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玻璃:全部涉及玻璃熔窑设备的项目(电熔窑除外)。
11.水泥熟料:全部项目(含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12.平板玻璃:全部项目。13.钢铁:全部炼铁炼钢项目(短流程炼钢除外)。14.有色金属冶炼:全部项目(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
水泥熟料:全部项目(含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玻璃:全部涉及玻璃熔窑设备的项目(电熔窑除外)。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设计要求的水泥窑。
据悉,该项目总投资约1.39亿元,依托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现有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基础上,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生产线。
从经营规模分析:1.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175.67万吨/年,包括焚烧处置能力7.85万吨/年(含医疗废物1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13万吨/年,综合利用能力154.82万吨/年;2023
平均运行负荷率约22.28%;焚烧能力218.5万吨/年,平均运行负荷率约42.13%;填埋能力158.2万吨/年,平均运行负荷率约61.22%;物化能力105.7万吨/年,平均运行负荷率约11.24%;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
二、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情况2023年,焚烧类产能负荷为53.5%,填埋类产能负荷为53.2%,水泥窑协同处置类产能负荷为37.9%,医疗废物处置负荷为81.1%。...截至2024年9月底,全省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51.6万吨/年,其中处置能力167.1万吨/年(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填埋、物化、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利用能力584.5万吨/年。
2.项目要求2.1处置方式:飞灰水洗水泥窑协同处置2.2处置要求:按照国家环保规范要求,科学规范处置飞灰等。3.服务年限:1年,具体服务开始日期按采购人通知为准。...现需对飞灰以原灰的方式进行外运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处理工艺采用飞灰水洗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运输由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运送至中标单位现场(运距50公里以内的由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运送至中标单位现场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生产工艺过程、产品的控制及管理。本标准从入窑生料中的重金属含量、水泥熟料中的重金属含量和水泥熟料中可浸出的重金属含量这三个方面对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进行了规范化控制。
19.水泥熟料:全部项目(含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20玻璃:全部涉及玻璃熔窑设备的项目(电熔窑除外)。
3.飞灰水洗后直接进入厂内水泥窑协同处置时,飞灰水洗产物应在密闭或负压条件下输送,可采用机械、气力、管道等输送设备或车辆运输等方式送至水泥窑处理;若厂区只有飞灰水洗处理过程,经水洗预处理
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氨等表中未作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标准执行。...一、主要目标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二)有序推进现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各地要围绕空气质量改善需求,高质量推进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为企业做好服务和指导,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技术。水泥行业水泥窑...(一)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水泥企业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