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24〕20号)精神,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结合芒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2.7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到货,其中基础台板、地脚螺栓等预埋件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7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到货,其中基础台板、地脚螺栓等预埋件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3.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3 交货期:#1机2025年5月1日前交货、#2机2025年7月1日前交货(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4 交货地点:中煤京能秦皇岛热电二期厂内车板交货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质创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印发《上海市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环土〔2025〕10号 各相关单位:为持续推进本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共同制定了
符合上述中小企业情形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主要内容如下。
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主办、泛珠9+1省/区政府协办、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局及招商投资促进局作为官方承办单位的“2025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2025miecf)将于
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24〕79号),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大力推进美丽宁夏建设
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制药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优化制药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推动制药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优化制药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计划用1—3年时间提升集群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持续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落实
全文如下:关于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宣传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水务厅
详情如下:关于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水利(水务)厅
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8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024年6月,生态环境部向社会发布《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24〕209号),提出稳中求进,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高质量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