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关于减排量计算“遵循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污染源源强核算标准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等文件有关
(二)规范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环评文件中的污染物排放量应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分别核算,取两种核算结果的较严值作为最终污染物排放量。
二、总量核算方法(一)新(改、扩)建工程的总量核算方法新(改、扩)建工程的总量核算原则上应按照相关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中规定的技术方法核算总量。
这几个案例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编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分别存在原料使用量和产品方案明显不匹配、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污染源源强核算错误、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全、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等问题,涉嫌弄虚作假
重点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照国家已有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技术指南核定;国家尚未出台核算方法或经论证不适用本市行业污染物排放特征的
第三章 核定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采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核算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的核算方法、达到相应环境管理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按照最先进的污染物控制水平测算
年第一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经复核,发现9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等技术导则,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审核,参照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和《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等方法核算,从严确定许可排放量,确保不超出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总量控制范围。
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47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991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在项目选址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下,给出环境影响可行的评价结论;擅自降低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将项目评价等级设置不低于二级判定为三级b;水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未核算疏浚作业水污染源强;船舶溢油事故源强核算错误
经复核发现,7份环评文件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或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质量问题
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一、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经复核,发现2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评价因子中遗漏建设项目相关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执行标准、工程概况描述、污染源源强核算、污染物排放核算的审查,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尤其注意环境现状调查、现有工程基本情况是否属于本项目,生态恢复、修复和补偿措施是否可落实等情况
经复核发现,8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遗漏评价因子、降低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或结果错误、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不符合相关规定、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
,遗漏大气特征污染物tsp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章节污染源源强取值错误,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
目前围绕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全覆盖目标,已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48项,污染源源强核算指南18项、自行监测指南14项、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7项,排污许可技术体系逐步健全。
经复核和必要的现场检查发现,共有15份报告书(表)存在环境要素或者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或者标准、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等质量问题
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函告如下:经复核,15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环境要素或者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或者标准、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等质量问题
属于《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的”情形;2、生活污水作为农肥未分析可行性。...属于《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一)评价因子中遗漏建设项目相关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的”情形。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汽车制造、陶瓷制品制造等两个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陆续发布了《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以及火电、制浆造纸、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制药、农药、化肥等十七个重点行业源强指南,对规范行业源强核算起到积极作用
,指导和规范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现批准《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陶瓷制品制造》《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公布。
,指导和规范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现批准《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陶瓷制品制造》《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公布。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汽车制造、陶瓷制品制造等两个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陆续发布了《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以及火电、制浆造纸、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制药、农药、化肥等十七个重点行业源强指南,对规范行业源强核算起到积极作用
针对这一问题,论文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的方法,对比分析了现代煤化工和石化行业vocs排放特征;在文献分析和实地调研基础上,基于石化行业vocs污染治理的成熟经验,分析了现代煤化工企业vocs防控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