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管控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逐步降低填埋处置量。强化环境监管,逐步限制通过利用、焚烧等处理方式可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
到2030年,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到2030年,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联单,相关数据作为核算各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的主要依据。...使用平台生成的危险废物设施二维码和电子标签,对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和场所实施“赋码”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控。
制定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的“填埋白名单”,严格控制进入各类填埋库的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2025年底前,除白名单内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原则上不允许市内填埋处置。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采取填埋处置方式的,垃圾处置成本一般包括:职工薪酬、电费、渗滤液处理费、检验检测费、车辆及设备维修费、燃料动力费、材料费、填埋覆盖费、污水排沼系统维修及安装费、填埋场库区及道路修缮费、填埋区雨污分流系统费用
(4)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各类固废经收集后在厂区内分区贮存,定期处置,厂区内收集建立了台账,危险固废转运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
鼓励企业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3.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方式替代项目。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含焚烧、填埋)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涉及新建(自建)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项目。七、研究和试验发展31. 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八、社会事业32.
2.鼓励针对焚烧灰渣(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以填埋处置为主的危险废物建设工艺成熟、运行稳定的高标准利用项目;现有危险废物持证利用处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提标改造等方式,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示范性企业
(七)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处置: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集中填埋处置项目(不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单位新建的单独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自用设施项目。
:慎重投资新建集中焚烧、物化、填埋处置项目,鼓励现有产能利用率较低的物化处置项目实施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利用量为0.31万吨,利用率为3.02%,主要利用方式为等离子熔融;处置量为9.8万吨,处置率为95.42%,主要处置方式为填埋处置。2023年,全市废盐产生量2.31万吨。
45.8%为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处置过程产生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全部填埋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飞灰等资源化利用能力空缺。
公告显示,河北省已基本形成了焚烧、填埋、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等多措并举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实际需求,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明显超过产废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总体实际经营负荷处于较低水平
其中,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终端处理能力基本满足需求;物化处理能力显著过剩;综合利用方面,含铜蚀刻废液和含铜污泥利用能力富余,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含铬集尘灰等少数危险废物暂无综合利用能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通过市内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征求意见稿要求,到 2027年,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 100%全覆盖,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有效提升。
其中:处置单位21家,焚烧物化填埋集中处置单位10家(包含1家冶炼废物填埋和1家生物药渣焚烧,8家常规焚烧填埋处置单位),处置能力82.68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11家,处置能力72.2万吨/年。
五、环境治理业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含焚烧、填埋)及综合利用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涉及新建(自建)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六、研究和试验发展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
截至2024年9月底,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1家,具备处置、利用和收集能力。(一)处置能力情况。全市现有2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涵盖焚烧、物化、填埋处置能力,总规模14.15万吨/年。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含焚烧、填埋)项目(暂存、转运的危险废物项目除外);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涉及新建(自建)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
1.hw18类危废产生量约为13.51万吨/年,主要产废种类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以委托利用和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为主。...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六、环境治理业28.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含焚烧、填埋)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涉及新建(自建)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项目。七、社会事业29.主题公园:特大、大型。
高位推动,推进“趋零填埋”积极响应《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号召,温州市锚定目标,深入探索、多方协调,成立了由管理部门、评估单位、核查技术单位组成的专班工作组,全力支持推进温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投用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豁免填埋处置核准规模共计9.125万吨/年,2023年共接收处置焚烧飞灰3.4万吨,平均运行负荷率为37%。...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鼓励建设表面处理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酸、含铜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箱,转运至项目东侧阿尔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高温蒸汽消毒系统处理后医疗废物运往阿尔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消毒后暂存危废暂存间
年 服务标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hj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