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余垃圾投放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厨余垃圾不得混入贝壳类、纸巾、牙签、一次性餐饮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制品等杂物;(二)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应当去除包装、沥干液体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三)产生餐厨垃圾的宾馆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布袋、纸袋等替代品。
强化塑料污染治理,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可回收输液瓶(袋)等固体废物的区分,落实垃圾减量措施,促进源头减量。
第十二条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按分类规定投放厨余垃圾或者在厨余垃圾中混入纸巾、包装袋、牙签、一次性餐厨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不属于厨余垃圾的
逐步减少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采购量,全市邮政快递企业以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为目标,推动建立健全快递业绿色发展治理体系,实现“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高效益”的绿色发展
同时,在总结实践成效经验的基础上,《条例》进一步提出了若干具体举措,包括:积极推行净菜上市,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支持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倡导办公场所设立办公设备共享区等
执行“限塑令”,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整治,从严限制塑料制品使用。三是消费环节要“管”。加快制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管理办法,减少一次性消费产生垃圾。
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第十九条鼓励单位、家庭和个人通过线上、线下交易等方式,促进闲置物品再利用。...内江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吉林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条例(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吉林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条例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欧盟2019年通过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条例》,明确要求到2025年,制造商在pet饮料瓶中应使用25%的可回收原料,到2030年所有饮料瓶中应使用30%的可回收原料。...建议国家发改委牵头,借鉴欧盟《一次性塑料制品条例》等国外发达国家经验,在充分调研国内塑料行业的基础上,对于原生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提出阶段性、定量化的分类回收利用要求,明确包装中再生材料的使用比例,有效地稳定全社会塑料循环利用规模
(十一)邮政主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快递包装物、快递企业的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报告情况的监督管理。...(七)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电子商务企业、大型商业企业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的监督管理。
储存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012022年11月23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支队对三亚某商行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共发现3654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货值达13万元。
第八条 鼓励和倡导下列行为:(一)企业、社会团体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家庭、个人少用或者不用一次性日用品;(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便利店、快递网点等就地设立便民回收点,以及通过采用以旧换新、积分兑换
第九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存放,禁止与一次性餐饮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其他固体生活垃圾相混合;(二)设置保持完好和密闭并标明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字样的、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督促指导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领域经营者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到2025年年底,全省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鼓励、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在源头减量方面,将以快递、旅游、餐饮、住宿等行业为重点,统筹推动商品过度包装整治、塑料污染治理、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绿色办公等工作,大力推行净菜上市,光盘行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据介绍,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不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
推动快递物流绿色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对绿色企业、环境教育基地等创建单位给予资金支持。...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自觉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鼓励单位和个人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一次性用品。第十一条【生产者、销售者减量】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第三章 分类投放第十四条【垃圾分类标准】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电器电子产品、纸类、塑料、金属、包装物、玻璃、纺织物等。
进一步推广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采用双面打印,推广使用无纸化办公系统;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限制采购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加强对单位内部日常使用办公耗材的申领登记管理,对年度办公耗材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针对目前“以竹代塑”理念普及范围不广、消费者对竹产品认识不深等问题,《行动计划》提出运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以竹代塑”产品优良特性,普及不规范使用塑料制品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知识,培养公众形成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
鼓励各地组织举办“以竹代塑”进社区、进商圈、进公共机构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以竹代塑”产品优良特性,普及不规范使用塑料制品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知识,引导公众形成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购买“以竹代塑
她实施的举措包括:禁用一次性塑料,推行针对塑料污染的以旧换新计划,设立日用品再填装站,以及倡导强有力的全球塑料政策制定。...这就需要彻底转型,以减少塑料产量,淘汰一次性塑料,并转向重复利用系统和替代品,以避免我们正在目睹的塑料污染对环境和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环境署执行主任英格·安德森说,“随着制定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塑料污染国际文书的谈判取得进展
其中我们可以重点关注有问题和可避免的塑料产品(包括短期和一次性塑料产品 和有意添加微塑料)、产品设计、再利用、使用再生塑料成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等。
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第十二条 鼓励餐饮服务企业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第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应当优先采购可以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