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与综合分析,整合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超标(异常)督办管理及移动执法业务,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异常)督办考核管理细则(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04月19日
湖南生态环境监测04月10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04月07日
湖南生态环境监测04月03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26日
佛山生态环境02月02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01月22日
浙江生态环境01月15日
如皋市人民法院2023年12月13日
宜春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07日
湖南生态环境2023年11月23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01月16日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01月08日
生态环境部2023年07月31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06月25日
江苏生态环境2023年06月08日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3年04月19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3年04月03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07月12日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2年05月23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2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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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04月24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4月24日
定西市安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