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部门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限期安装除尘设施,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8万余元。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责令整改、停工、罚款等方式,重点对以下行为实施查处:1.未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2.未按照规定在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的
截至2023年1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707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488件,其中责令整改261家,立案处罚111家,立案侦查7件,约谈189人,问责42人。
截至2023年1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965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2952件,责令整改764家,立案处罚285家,立案侦查17件,约谈41人,问责136人。
截至2023年1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5575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4208件,责令整改1038家,立案处罚622家,立案侦查15件,约谈28人,问责47人。
截至2023年1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192件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责令整改188家,立案处罚36家,立案侦查11件,约谈322人,问责58人。
截至2023年1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002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617件,责令整改362家,立案处罚178家,立案侦查5件,约谈43人,问责6人。
强化原辅材料替代工作联合执法,对生产不合格产品、未按要求使用低(无)vocs原辅材料、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等,依法依规责令整改。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条生态环境部门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采取责令整改、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监管措施,教育引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
县林业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矿山自2018年10月开始开采饰面石,至2021年9月非法占用林地共计87.38亩,被林业部门查处责令整改后,于2023年5月继续侵占8.76亩林地进行违法生产活动。...三、原因分析平塘县矿产资源开采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漠,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缺位,对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责令整改流于形式,采取以罚代管、以罚代改、以罚代赔,
五、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整改监督工作,有关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依法责令整改并处罚。
目前,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约谈餐饮企业单位16家,立案处罚5起;市区餐厨垃圾收集处置已实现六区全覆盖,共督促1500余家餐饮个体、企业、单位与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签订了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建立起了一个完整的收运
第五条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城镇污水管网工程的监督抽测,监督抽测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责令整改。
截至11月26日,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55件,正在办理87件,责令整改18家,立案处罚6家,罚款3.5041万元,立案侦查0件,拘留0人,约谈0人,问责0人。
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应加强与属地分类办、社治、城管、环境等部门的联系,在日常督导过程中加强对物业小区、物业企业落实垃圾减量分类责任督导,对未执行本通知要求的,限期责令整改,并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约谈、通报、
截至8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262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37件,其中责令整改45家;立案处罚54家,罚款335.45万元,行政拘留3个,刑事拘留2人,约谈2人,问责6人。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责令整改、停工、罚款等方式,重点对以下行为实施查处:1.未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2.未按照规定在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的
期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计出动349人次,检查点位121个,发现问题70个,对其中41个一般问题已责令整改,29个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重点检查施工工地进出车辆是否严格落实“一不准进、四不准出”(即未经核准的车辆不准进,未经核准、未冲洗干净、未密闭覆盖和超限超载的车辆不准出)等文明运输措施,对未按要求落实净车上路、密闭覆盖等措施的建设项目采取约谈、责令整改
个列入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移交16个案件线索给城管部门,城管部门对住建部门移交的16个扬尘污染案件线索,仅立案处罚3个;2023年,湘潭市住建局对46家存在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等问题的建筑项目下发通报并责令整改
企业主动停止建设或者恢复原状的;(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未经验收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未超过6个月,且污染物达标排放,经责令整改后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验收的
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2)遵循消纳场地的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及交通运输临时设施等相关规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且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全额承担;(3)消纳经营过程中未因安全、环保等工作,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或者被市级有关部门通报
2023年3月,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多个违法行为共拟处罚款57.36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按照国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边界范围,实施精准管控,对增量项目严格把好节能审查关,对存量项目实施改造升级,对违规项目依法依规责令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有关规定和山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规定,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但危害后果轻微且责令整改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