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扬州化学工业园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1084.8万元建设单位:扬州东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仪征市青山镇中街2号评价单位: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资质证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2套回转窑焚烧系统,处置危险废物能力合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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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化学工业园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6-04-01 11:29 来源: 扬州化学工业园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扬州化学工业园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项目

总 投 资:总投资11084.8万元

建设单位:扬州东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仪征市青山镇中街2号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资质证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2套回转窑焚烧系统,处置危险废物能力合计30960吨/年。

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原名仪征福昌化工残渣处理有限公司,2007年10月更名为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公司系江苏福昌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为专业焚烧处理化工残渣的环保企业。公司已取得了江苏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集中焚烧处置扬州市及周边地区的农药废物、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精(蒸)馏残渣、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废卤化有机溶剂、废有机溶剂等。为满足全市危险废物处理的需要和解决技术滞后及设备老化所带来的处理成本不断增加、处置效率降低等一系列问题,公司计划实施扬州化学工业园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建设项目。本次扩建项目拟对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的6000t/a化工残渣焚烧设备和尾气处理设备全部淘汰,新增2套回转窑焚烧系统及与之配套的尾气处理设备,总处置能力达30960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本项目厂内排水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冷却塔排水和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中水用作湿法脱酸洗涤补充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废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湿法脱酸洗涤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排入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本项目位于凯发新泉水务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内,污水水质能够满足接管标准的要求,且排水量较小。本项目废水从水质、水量分析,接入凯发新泉水务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是可行的,不会对污水处理工艺产生冲击。

(2)空气环境:所有因子评价范围内最大网格预测浓度值低于评价标准,叠加本底后各项因子仍能达到评价标准要求;保护目标各污染物小时、日均、年均浓度最大影响贡献值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叠加最大监测浓度后各因子均能满足达标要求。本项目在焚烧车间、贮存车间均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废物装卸区设置5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污水处理区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住、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3)声环境: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及外环境的影响很小,各预测点均能达到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4)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本项目不在地下设置化学品的输送管线和收集池。所有的管道都将安放在地面上,没有地下储存罐。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潜在影响主要是废水预处理设施的水池、固废临时堆存点的废水可能下渗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的影响。本项目废水预处理设施的所有水池、固废临时堆存点都采用防渗固化底面,能够有效的防止废水下渗。同时本项目将严格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遇到紧急情况采取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防止设施故障造成废水外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在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拟采取的事故防范措施正确贯彻执行的情况下,对所在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水质功能现状。

(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车辆、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湿法脱酸洗涤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

建设项目厂内排水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冷却塔排水和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中水用作湿法脱酸洗涤补充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废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湿法脱酸洗涤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排入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

2. 废气

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焚烧尾气和废物贮存仓库废气。焚烧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不完全燃烧产物、烟尘、酸性气体、二噁英等;废物贮存仓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H3和H2S等恶臭气体。本项目回转窑焚烧尾气经高温脱氮+烟气急冷+干法脱酸+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两级洗涤脱酸组合工艺处理经50m排气筒排放,废物贮存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可以保证废物贮存仓库废气和焚烧尾气中包括二噁英在内的各项大气污染因子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3. 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是焚烧车间设备,主要是空压机和风机。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有: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在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使工人可以在隔音消声性能好的操作间、控制室内工作;厂界外设置绿化带等。

4. 固废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渣、余热油炉(锅炉)飞灰,急冷塔飞灰、干式脱酸塔飞灰,以及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扑集的飞灰,实验室废液、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产生的渗滤液、废水预处理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渗滤液、实验室废液、污水预处理污泥一起按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送入焚烧炉进行焚烧;焚烧残渣、飞灰送光大环保(宿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导致二次污染的产生。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区域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025-58391778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58527886

电子邮件:sobisenv@126.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原标题: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扬州化学工业园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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