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从山东环保厅获悉:日前山东环保厅发布环境空气 硫化氢等气态污染物的测定 开放光程紫外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前 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硫化氢、氨气、苯、甲硫醚、二甲苯、甲硫醇、苯乙烯、甲醛、甲苯、二甲二硫、三甲胺、二硫化碳12种气态污染物的开放光程紫外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上述硫化氢等12种气态污染物的测定,也适用于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和应急监测中这12种气态污染物的测定。
其它在紫外光波段有吸收特征的气态污染物若通过验证也可用本标准测定。
浓雾、大雨、沙尘等可见度低的天气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影响,不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青岛博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海纳光电环保有限公司、青岛睿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成、徐标、李恒庆、潘齐、谷树茂、郭振铎、王启燕、丁君、王绪刚等。
本标准验证单位: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淄博市环境监测站、潍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德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莱芜市环境监测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引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山东省环境空气中硫化氢等气态污染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环境空气 硫化氢等气态污染物的测定开放光程紫外吸收光谱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硫化氢、氨气、苯、甲硫醚、二甲苯、甲硫醇、苯乙烯、甲醛、甲苯、二甲二硫、三甲胺、二硫化碳12种气态污染物的开放光程紫外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上述硫化氢等12种气态污染物的测定,也适用于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和应急监测中这12种气态污染物的测定。
其它在紫外光波段有吸收特征的气态污染物若通过验证也可用本方法测定。
浓雾、大雨、沙尘等可见度低的天气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影响,不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对上述硫化氢等12种气态污染物100m光程的检出限为2μg/m3 ~ 10μg/m3,测定下限为8μg/m3 ~40μg/m3,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5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开放光程 Open optical path
测量气态污染物的光路处于开放的环境中。
3.2
开放光程分析仪器 Open optical analyzers
采用发射端发射光束经开放环境到接收端的方法来测定该开放光程上气态污染物平均浓度的仪器。
3.3
光程 Optical Path
开放光程分析仪器的监测光束由光源发射端到接收端所经过的路径长度。
3.4
等效浓度 Equivalent Concentration
在开放光程分析仪器的测量光路中放置校准池,通入标准气体,根据测量光程与校准池长度的比例将标准气体浓度值转化为实际校准浓度值,该浓度值为等效浓度。
4方法原理
当开放光程分析仪器(以下简称:分析仪器)发出连续变化的紫外光照射到气态污染物时,与之对应特征吸收峰的紫外光被吸收并记录。通过比对该吸收光谱与分析仪器中标准物质的吸收光谱,由朗伯-比尔(Lambert-Beer)定律进行定量分析,得出气态污染物的浓度。
硫化氢等12种气态污染物的特征吸收波段见附录B。
硫化氢等12种气态污染物不同浓度标准物质的紫外吸收截面见附录C。
5干扰和消除
5.1 当样品中这12种气态污染物两种或者多种的紫外光谱吸收峰出现重合时,会对分析结果产生交叉干扰影响,需要通过选取不同波段光谱或者多元分析等数学算法去除干扰。
5.2 当样品中存在未知组分且跟已知组分的紫外光谱吸收峰出现重合时,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干扰影响,需要找出未知组分的标准吸收光谱图,并加入到分析过程中,通过选取不同波段光谱或者多元分析等数学算法去除干扰。
5.3 空气中大气分子散射、气溶胶粒子散射等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干扰影响,可以通过滤波等算法来消除。
6试剂和材料
6.1 氮气:纯度≥99.9 %。
6.2 校准气体:用于标定、校准分析仪器的有证标准气体,不确定度≤2%。
7仪器和设备
7.1分析仪器
7.1.1 组成
分析仪器根据光源和探测器的相对位置分为以下两种结构,分别如图1和图2所示
7.1.2 要求
具体包括:
a) 示值误差:不超过±10 %。
b) 具有测距功能或光程输入功能。
c) 具有自动记录仪器的系统设置参数功能。
d) 具有自动存储测量期间瞬时值或平均值结果功能。
e) 具有测量或输入及保存测量期间气象参数如大气压、温度、湿度等功能。
7.2辅助设备
7.2.1 温度计:用于测量环境温度,测量范围(-30~50)℃,精度±0.2℃。
7.2.2 大气压计:用于测量环境大气压,测量范围(50~107)kPa,精度±0.1kPa。
7.2.3 湿度计:用于测量环境湿度,测量范围(0~100)%RH,精度±1%。
8测量
8.1 测量位置的选择应符合HJ 194、HJ 589、HJ/T 55的相关规定。
8.2 监测路径内应当避免障碍物。
8.3 将分析仪器通电并启动后,按照分析仪器使用说明进行光路调节。
8.4 自动或者手动精确测量分析仪器的光程,精确到光程的1%。
8.5 按照分析仪器使用说明进行系统调零。
8.6 按照分析仪器使用说明进行测量,测量结果应至少保留1min的平均值。
3结果计算与表示
9结果计算与表示
9.1结果计算
分析仪器测量结果以标准状态下的质量浓度表示。当分析仪器显示单位为ppb时,按式(1)换算成标准状态(273 K,101.325 kPa)下的质量浓度。
(1)
式中:
9.2结果表示
显示检出物质的名称、化学式和浓度值,结果的小数点后位数与方法检出限一致,最多不超过3位有效数字。
10精密度和准确度
六家实验室分别对3种不同浓度的硫化氢、氨气、苯、甲硫醚、二甲苯、甲硫醇、苯乙烯、甲醛、甲苯、二甲二硫、三甲胺、二硫化碳12种气体进行了实验室等效测定和模拟现场测定,并对现场实际样品中这12种气态污染物进行了测定,实验室内和实验室间的精密度和准确度结果参见附录D。
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1 分析仪器部分辅助设备如温度计、湿度计、大气压计等必须经有关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且在
有效期内。
11.2 测量前应精确测量当前实际光程,并输入或保存在分析仪器参数中。
11.3 为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使用确保准确溯源的有证标准物质,1年至少对分析仪器进行一次
校准。
11.4 实时连续监测时,要经常检查光源强度,及时擦洗玻璃窗口,当光源强度下降到原始光强的
50 %以下时,需要更换光源。
11.5 当分析仪器重要零部件经过维修或更换后,需重新进行校准。
12注意事项
12.1 测量时应保证分析仪器的供电、光谱强度等参数稳定,同时确认环境的温度、湿度、雨雾、沙尘
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12.2 本标准用于紧急事故应急监测时,在监测全过程中需要对监测人员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
12.3 进行实时连续监测时,光谱仪的位置应选择背对或侧对太阳的方向。
12.4 测量结果应处于分析仪器的校准量程之内,超过校准量程时,应重新选择适当的校准量程,重新
测量。
12.5 测量期间应当尽量减少光学收发系统震动等对系统稳定性的影响。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A.1 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本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如表A.1所示。
表A.1 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100 m 光程)
A.2 其他
表A.1中各气态污染物的检出限为纯氮气及单组份标准物质测定条件下的测试结果,测定下限为能得到可靠结果的下限浓度。当光程增大或者减小时,检出限和测定下限相应的减小或增大。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12种气态污染物的特征吸收波段
表B.1中给出了12种气态污染物的特征吸收波段。
表B.1 12种气态污染物的特征吸收波段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12种气态污染物标准物质的紫外吸收截面
图C.1~C.12给出了12种气态污染物不同浓度标准物质的紫外吸收截面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精密度和准确度
D.1 实验室测试
6家实验室在实验室校准状态(零光程)下分别对3种不同浓度的硫化氢、氨气、苯、甲硫醚、二甲苯、甲硫醇、苯乙烯、甲醛、甲苯、二甲二硫、三甲胺、二硫化碳12种标准气样进行了等效测定,表D.1中给出了本方法实验室等效测定的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等精密度和准确度指标。
表D.1 实验室等效测量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
D.2现场等效测试
6家实验室在模拟现场测量准状态(100米光程)下分别对3种不同浓度的硫化氢、氨气、苯、甲硫醚、二甲苯、甲硫醇、苯乙烯、甲醛、甲苯、二甲二硫、三甲胺、二硫化碳12种标准气样进行了测定,表D.2中给出了本方法模拟现场测定的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等精密度指标。
表D.2现场等效测量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
D.3 实际现场测试
6家实验室分别对青岛市某垃圾综合处理厂和青岛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测定,表D.3中给出了本方法现场测定的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等精密度指标。
表D.3实际现场测试方法精密度
原标题:环境空气 硫化氢等气态污染物的测定开放光程紫外吸收光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