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中铜、锌的 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中铜、锌的测定。 当无组织排放废气采样量为10 m3(标准状态),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量为1.0 m3(标准状态干烟气) 时,本标准采用不同前处理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见附录A,其中包括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等内容》全文如下: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11月27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09月05日
生态环境部08月29日
生态环境部03月21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2月04日
生态环境部01月02日
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2023年11月06日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2023年09月11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8月31日
生态环境部2023年08月01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12月02日
湖北省环境厅12月02日
生态环境部12月02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11月22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11月21日
营口市人民政府11月11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11月08日
生态环境部11月06日
德宏州人民政府11月06日
湖州市司法局11月04日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
大连市人民政府12月0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04日
朔州市政府12月0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29日
通辽市人民政府11月27日
延安市人民政府11月19日
湖州生态环境11月12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2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