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将工业废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还是接纳废水的污水处理厂都有必要加强自证清白的能力。”在日前举行的2019(第十七届)水业战略论坛上,行业专家和污水处理企业负责人对此达成共识。近年来,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标导致的出水超标问题成为水处理行业的最热话题。今年2月生态环境部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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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企业为何对进水超标如此敏感?专家:污水处理厂要有自证清白的能力!

2019-04-02 09:09 来源: 中国环境新闻 作者: 张蕊

“无论是将工业废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还是接纳废水的污水处理厂都有必要加强自证清白的能力。”在日前举行的2019(第十七届)水业战略论坛上,行业专家和污水处理企业负责人对此达成共识。

近年来,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标导致的出水超标问题成为水处理行业的最热话题。

今年2月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表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是水污染防治法的明确规定,污水处理厂只要接纳了污水,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达标排放。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的两会提案说明会上,环境商会执行会长、首创股份总经理杨斌公开表示,污水处理厂肯定应积极做到出水水质达标,地方政府也应对上游工业企业承担起监督和处罚的责任。

对此,业界的争论一直在持续发酵。

污水处理企业为何对进水超标如此敏感?

行业考核加严,但客观因素造成超标,一旦被行政处罚,享受到的税收减免会有很大影响

为何污水处理企业对进水超标如此敏感?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推动监管加严,对企业的运管考核也更加严格。总体上对行业利好,污水处理厂也持欢迎态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王光辉表示,很多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往往“晒太阳”,很大的问题是由于管网配套不健全,督察对促进上游的政府责任到位,是利好,未来不会出现太多的“晒太阳”的污水处理厂。“这对企业来说是利好。打铁还需自身硬,督察成为常态,对水务运营企业来说提高运营处理等核心能力十分关键。”

但同时,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问题,也困扰着不少污水处理厂。一些污水处理企业反映,如果由于上游工业废水来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企业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对其享受到的税收减免会有很大影响。“行政处罚可能只是几万元或者几十万元,但这种处罚对企业的整体影响却可能是千万元级的。”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投融资(IGH)合伙人李炜说。

有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行政处罚和税收减免的损失,最纠结的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比如有些地方的市政污水处理厂,按照当时的委托运营协议,有相应的生化处理浓度系数,但是大量工业废水进水超标远高于这一系数,对生化系统破坏严重,技改又非常困难。水处理厂不接收这些工业废水也不行,技改要耗费大量资金,地方政府又不掏这笔钱。有些地区政商环境不太好,想撤出运营都不行。”上述负责人表示。

污水处理厂要对出水水质负责

首先要保证正常运行、正确操作,在此基础上出现超标可向上游寻找原因进行追责

本届论坛上,更多深层次思考浮出水面。

对于污水处理企业的一些困惑,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认为,污水处理行业希望政府严格、科学、合理、坚定地监督执法。同时,水务企业需要认清现在的客观情况。“《水污染防治法》明确污水处理运营企业对出水水质负责。这是法律,企业认知要清楚。污染物来自上游,但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营获得利润以后,若还超标排放,不执行合同,自身问题不可回避。”

浙江省律协环资委主任陈国强认为,很多时候,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问题不仅是内部污染治理的问题,还得考虑上游进水、管网、水量等问题。

中规院北京公司生态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院院长王家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污水处理厂BOT或者委托运营,接纳的应该是特定污水。但现在问题是,工业污水和市政污水经常混在一起。“水十条”提到工业园区要建设污水处理厂,但有些园区没有建成或者运行不到位。如果工业园区自己建设污水处理厂,就要单独排放,就有在线监测设施。但是现在工业废水排到生活污水管网里,无法监测排放浓度是多少。

王家卓认为,污水处理厂负责的是厂,而不是管网。如果是厂网一体,污水处理厂与排水户签订了纳污协议,应该全部接纳。但是,现在很多污水处理厂是与政府签署协议,无论何种来水都得接纳。“城市污水处理厂提供的是公共服务,是民生问题。而工业废水是经济活动,应该‘谁污染、谁付费’,处理一吨生活污水和处理一吨工业废水成本相差极大,工业企业将废水接入生活污水管网实际上是逃避了自身的环保投入,而且加大了监管难度,甚至很多处于监管盲区。”

他告诉记者,不能说污水处理厂超标都是因为来水超标,只能说有一部分原因是来水超标。有些污水处理厂进水达标,后续因为运行、操作失误或者不能调试好,导致出水不能达标。针对这种,污水处理运行主体应该承担相应处罚。个人认为,污水处理厂在证明自身是正常运行、正确操作的前提下,可以设计一整套指标参数,包括进水COD、BOD等指标。进水在正常范围里,出水没达标,应处罚污水处理厂。但是进水超标了,甚至超得很多,要向前端找问题,针对这种情况不应处罚污水处理企业,而是追究上游超排的工业企业责任。

“自证清白”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难以证明是因为上游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

论坛上,业内人士呼吁,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提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水平,在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让这些主体能够“自证清白”,是从根源上解决污水处理厂由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问题的有效方法。

王洪臣认为,大部分企业没有自证清白的能力,有些污水处理厂连正规的水质监测体系都没有,常年也不公布自己的数据。有的只测进水和出水,大量的过程参数记录缺失。如果能记录得清清楚楚,就可以利用技术合理性判定有没有超标。

陈国强表示,进水水质导致出水水质超标,前提肯定是企业已经做到位,做到极致。但在很多案例里,怎么证明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怎么证明是因为上游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这方面证明起来很难。“我接触过很多案例,真的做到位的几乎没有,说明不少企业内部管理较为落后。”

王家卓认为,第一,工业企业尽可能单建污水处理厂。第二,工业废水如果要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应要求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自证清白。“需要装监管设施、需要在线监测设施,每家工厂排水到污水处理厂前要把水质和水量实时传到政府和一个数据平台。如果工业企业出水超标,超标的话应该多交费。”

陈国强说,污水处理厂要做好对上游来水水质的监测,后续才能有好的应对方案。很多企业的应急措施做得不到位,按照城镇供水排水条例,城镇污水处理厂上游的水量和水质发生重大变动或者有情况可能导致出水超标的时候,水务企业有汇报的义务,要采取应急措施,但很多污水处理厂的应急方案仅为纸上方案,根本没有办法实施。因此,企业还要做很多改善内部管理的工作,与政府之间进行更多的沟通,加强向上游管理上的延伸。

他还提到,目前在机制上确实是不健全,进水超标可能导致出水超标时,企业报备给政府之后,政府部门该怎么处理,在这方面目前是没有规定的,这导致污水处理厂非常被动。从这个角度来说,可以发动行业协会的力量,先内部研讨一些问题,再与政府磋商。

王洪臣提醒水务企业,在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时候,在备用系数上千万别省那点钱。合理地保证设备(装备)的备用系数,不要过度压低自己的建设成本,导致运营高度不安全。只有严格标准、加强管理,才能推动建设运营往更高、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

此外,记者了解到,针对污水处理厂上游企业、管网、厂内运营等问题,一些企业已经在行动。比如首创股份对旗下所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地毯式排查,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制定不同方案等,同时也积累了大量数据,为污水处理厂的自证清白奠定基础。

注 意

废水偷排被查出的后果不仅仅是罚款和拘留,还大大影响着该厂在第二年的环保信用评分,并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若环保不过关,企业的信贷等各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案例:

2017年9月4日夜里23点,江阴环保局临港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夜查时,发现位于江阴市临港街道李沟头村的江阴港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厂关闭了外部污水进水口,导致污水流入外环境。经查,该公司因污水处理量超出自身工厂5000吨的限制,未向环保部门报告而自行关闭了污水进水口提升泵,对外部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最终,环保部门对该公司实施了 120927 元的行政罚款,同时,公安部门对该厂的厂长张某某进行了 10 日的行政拘留。

2018年11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城镇污水处理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文件中关于污水处理运营给出了明确说明,要求各主管部门在环保执法中对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问题要根据进水参数区别对待,“对确因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出水水质超标的,环保和排水主管部门要依法从轻或减免对其处理(处罚)”。文件一出台,此问题即成为行业内众多人士解读的焦点之一。


原标题:再脏的水也要喝下去,还不能“闹肚子”?污水处理厂是真委屈还是甩锅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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