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餐厨垃圾和污泥集中处置及资源化利用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0-35
三、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本项目位于鹤壁市淇滨区蔡庄村北、静脉产业园区内,占地面积约38.5亩,其中,餐厨垃圾处理厂占地面积约25亩,污泥处理厂占地面积约13.5亩,预留二期(100吨/天)污泥处理规模主系统用地。本项目拟建日处理量1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和日处理量100吨的污泥处理厂1座。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处理规模为100吨/天,工程内容为各项主体生产设施和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施,主要包括:餐厨废弃物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油脂储存系统、除臭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
污泥处置项目处理规模100吨/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污泥处理系统,以及建设配套的废水、臭气收集、热力辅机及其他建筑、结构、给排水工程、环保等内容。
2、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包括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29年,如建设期调整,则合作期相应调整,运营维护期不变)。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1931.34万元,其中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7975.08万元,污泥处置项目3956.26万元
5、运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
6、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2018年至2019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即可,若为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有效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财务要求(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18年以来应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承诺书);
3、业绩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下列业绩中的一项,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1)至少具有2019年(含2019年)以前规模100吨/日及以上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业绩指投资和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投资协议或合同,政府付费记录或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针对其运营良好证明材料)。
(2)至少具有2019年(含2019年)以前规模100吨/日及以上的污泥处置项目(业绩指投资和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投资协议或合同,政府付费记录或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针对其运营良好证明材料)。
4、安全生产要求:申请人2017年以来未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未被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未被环保通报批评(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申请人须提供 “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6、为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7、其它要求(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1)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出资占股比例,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21日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报名;
2、地点:网上报名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成为中心会员,才能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参与交易活动,具体操作程序请查看网站首页中“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网上报名须知”、“征集注册投标人会员公告”。
3、方式:潜在申请人请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报名,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发布。潜在申请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 月30日9:30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1/2/3/8开标室在三楼,4-6开标室在四楼)
3、方式
(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所投标段的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hbtf)。
(2)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nhbtf格式)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3)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4)疫情提醒
疫情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出入口统一管制,所有人员一律从智慧鹤壁大楼西入口进出,凡入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消毒服务、防疫询问、健康码扫描登记,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健康证明(河南省“健康码”绿码、河南省疫情防控相关单位认可的“健康码”或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证明),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场。
因投标人不能出具有效健康证明或体温不正常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申领。
九、资格预审(审查)日期及地点:
1、时间: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地点: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地点
十、审查标准、方法:
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3、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参与投标。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即资格预审公告期限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媒体发布。
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2、潜在投标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成为中心会员,具体操作程序请查看网站首页中“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网上报名须知”、“征集注册投标人会员公告”。
3、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登录界面,进入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所投标段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5、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
6、开标当天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活动,进行现场解密,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开标当天解密时所用CA数字证书必须为同一CA数字证书,否则,开标当天无法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92-3337309
2.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粮食局后院203室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0392-562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