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厂,坐落在长春市宽城区小南村,占地面积49927平方米。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企业资产总值7.1亿元,现有员工108人,其中党员5名。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公司主要经营垃圾回收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及综合利用、副产品开发销售;电力和热力生产和销售;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
项目一、二期工程由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筹资建设,被吉林省、长春市列入重点工程。当时采用的是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的垃圾焚烧技术,一期项目投资1.6亿元人民币,安装两台日处理26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炉,配套安装一台6MW汽轮发电机组。于2002年4月开工建设,2004年9月建成投产;二期工程投资1.26亿元人民币,安装一台日处理52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炉,配套安装一台6MW汽轮发电机组。于2007年开始建设,2010年1月份投产。总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达到1040吨。
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19日正式加盟国内垃圾处理行业领航者——杭州锦江集团。加盟后,公司重新注册,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并于2011年6月对原有落后的垃圾焚烧技术进行升级改造。采用杭州锦江集团与浙江大学共同研发、由南通锅炉厂生产的国内先进的异重循环流化床锅炉,将原来两台日处理260吨的垃圾焚烧炉改造成日处理500吨的垃圾焚烧炉。同时,根据吉林省发改委【2012】806号文件批复,扩建一台日处理650吨的垃圾焚烧炉,新安装一台15 MW的汽轮发电机组。于2014年4月份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运行。
根据吉林省“十三五”能源和电力发展规划,以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口的迅速增长,长春市相应而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量也不断增加,产生与消纳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
为积极完成长春市垃圾日增长所带来的压力,我公司于2018年提出改扩建申请,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我厂提标改造项目进行了批复,我公司投资3个亿,对1#、2#锅炉改建成日处理生活垃圾(RDF)600 t/d的垃圾焚烧炉,并对烟气处理系统增加SNCR系统;1#汽机由原来的6MW改建成25MW汽轮发电机组;拆除原厂2个120m高的烟囱,新建1个四内筒80m高的集束烟囱;拆除原厂2座循环水冷却塔,新建2座机械冷却塔;新建1x20t/h锅炉补水系统;污水站扩建由原来200t/d,改建成日处理量为550t/d。
此次改扩建采用该技术不仅仅提高了垃圾处理能力,还可以有效地控制各项环保排放指标,尤其在二恶英的排放上远远低于欧盟标准,更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同时也为长春市环保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而且为省会长春争创国家卫生城、环保模范城、为吉林省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我公司利用垃圾焚烧后的热量进行发电,极大地利用了能量,节约了标煤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有效治理垃圾污染和节省资源,彰显环保和社会效益。按实际日处理1900吨垃圾计算,每年可节约土地资源约180多亩,年减少标煤消耗4万多吨,每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6万多吨,可提供我市20万人口所需生活用电。2016年我厂响应政府号召,为附近企业和居民小区进行冬季供暖,供暖面积20万平方米;2017年供暖面积增至到40万平方米,2020新增加2台烟气余热系统,供暖面积增至200万平方米。促进了经济、民生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创造节能型社会献出了我们一份力。
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先后被各级部门授予诸多荣誉。于2000年被宽城区政府列为“重点支持企业”;2004年至 2010 年连年被宽城区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1年度吉林省电力监管“统计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吉林日报社“吉林省人民满意金牌形象单位”;2013年度吉林日报社“吉林省百佳诚信单位”;2014年度垃圾处理厂运营管理先进单位;2015 年 2 月被国家能源局评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2016 年被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评为“A 级生活垃圾焚烧厂”,这也是东北唯一一家被授以殊荣的垃圾焚烧厂; 2018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保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为“第一批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2019年被长春市教育局评为“长春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2020年被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协会评为“吉林省垃圾分类教育基地”;2020年被吉林省科技厅授予“科技小巨人”称号;2020年被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授予“党建工作四星级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称号。
目前,总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2700t/d、装机容量达46MW。截止到2021年8月底,共处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700万吨,共发电17亿万千瓦时。在实现长春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同时,还促进了社会效益,做到了资源的回收利用,实现了再生能源利用的节能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