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湖北省2021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
第二批指导性典型案例涉及在线数据造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等5种类型,由襄阳、宜昌、咸宁、仙桃、潜江等5个市提供。
湖北生态环境04月01日
河南环境2023年11月10日
湖北生态环境2023年10月11日
河南环境2023年09月11日
内蒙古生态环境2023年08月22日
湖北生态环境2023年07月12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07月05日
河北生态环境2023年06月26日
湖北生态环境2023年06月19日
湖北生态环境2023年06月14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04月23日
四川生态环境04月26日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04月24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4月23日
台州生态环境04月16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04月10日
四川生态环境03月28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3月21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3月20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14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03月06日
生态黄石14小时前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04月19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4月10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03月22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03月20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3月04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02月21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2月2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1月26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