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一直是首府生态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20余人次、无人机360余架次,重点对黄河干流和大黑河、小黑河、浑河等支流进行了巡查,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同步开展整改工作。与此同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每季度对黄河蒲滩拐水源保护区、哈拉沁水库水源保护区开展一次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遗漏、新产生、整治未到位或者死灰复燃和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新建排污口、非法排污或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等环境违法问题。
为做好危废、固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了全市范围内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属地政府及时进行清理。2021年生态环境部共反馈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两批次16个整改问题。截至目前,第一批反馈的14个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第二批反馈的2个整改问题已完成清理整治,正在销号阶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涉危涉重企业及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3公里范围内工矿企业、尾矿库、固废堆场、矿山排土场和生活污染源进行帮扶指导反馈整改问题12项(其中限期整改问题9项,立行立改问题3项),截至目前,12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
为加强医疗废物监管,2021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各大队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转运的全过程监督管理。针对疫情期间的涉疫垃圾,不断加大对各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核酸检测点及核酸检测实验室核酸检测各环节产生的医疗废物、留观酒店及涉疫小区产生的涉疫垃圾等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全流程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管理制度、台账记录、标识标志、转运联单等进行重点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积极整改,切实保障医疗废物及时收集、规范贮存、安全转运,实现了医疗废物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管理。
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破坏草原林草专项整治行动、ODS专项执法检查、辐射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动监测专项执法检查等一项项整治行动,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379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29份,罚款金额3883.93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