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出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在原有试行办法基础上修订而成,新增2条、保留1条,调整12条,包括总则、裁量适用、附则三章,共十四条,对涉及偷排偷放、“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数据造假等10类424种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裁量因素、裁量基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如下图所示:
信用中国04月07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1月0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27日
中国环境2024年12月11日
江西环境2024年12月05日
太原生态环境2024年11月29日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11月28日
合肥生态环境2024年11月27日
长沙生态环境2024年11月21日
辽宁生态环境2024年11月04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01日
漳州市人民政府03月14日
紫金县人民政府03月13日
泰安市人民政府03月11日
生态环境部02月26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02月19日
北京市政府02月11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2月08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01月26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01月14日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01月07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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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新能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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