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布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规定现有企业人工干燥及焙烧流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20/100/100mg/m3,2023年5月1日起实施。新建企业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10/50/100mg/m3的标准。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8月27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07月12日
安徽省市监局2022年07月07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2年03月09日
安徽省环科院2021年09月09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1年09月09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年05月21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0年12月28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0年05月08日
中国排污许可2018年08月06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11月22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11月21日
营口市人民政府11月11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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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11月06日
湖州市司法局11月04日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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