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布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规定现有企业人工干燥及焙烧流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20/100/100mg/m3,2023年5月1日起实施。新建企业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10/50/100mg/m3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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