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本办法适用于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2〕23号),

首页 > 大气治理 > 脱硫脱硝 > 烟气脱硫 > 政策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就《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3-03-27 16:01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3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本办法适用于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2〕23号),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我部组织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完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范东平

电话:(010)65646178

邮箱:mee.permit@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00006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吴鹏

电话:(010)84756761

邮箱:wupengouc@163.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

邮政编码:10004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3.《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3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