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将自10月1日起实施,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的排放分级及限值、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排放去向为外界公共水域的封闭式水产养殖单位的尾水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5月30日
四川生态环境04月25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4月18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20日
生态环境部03月13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03月10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2月20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2月11日
生态环境部01月20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1月20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1月06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25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26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1月01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4月10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3月22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1月25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28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21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27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0月19日
通威集团前天
北极星输配电网前天
电联新媒前天
东方风电前天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前天
国家能源之声前天
北极星售电网前天
硕电汇前天
哈电集团前天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6月12日
国家电网公司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