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河南省地方标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被批准发布,本文件规定了南四湖流域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和医疗机构外的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南四湖流域(河南区域)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十堰市政府06月09日
新吴生态环境局05月29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25日
生态环境部03月13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2月11日
楚环科技2024年12月27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26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2月24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2日
湖南人大2024年12月03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1月13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3小时前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06月27日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06月26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06月11日
平顶山市政府06月05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5月30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5月30日
新华社05月30日
新华社05月29日
新华网05月2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11月13日
生态环境部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环境2023年10月31日
生态环境部2023年10月30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27日
生态环境部微博2023年10月27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0月19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0月08日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3年05月26日
北极星水处理网2023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