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制定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等相关标准,推动氢能源电车换电、加氢站等领域标准研究,健全完善汽车售后服务、维修、零部件回收利用标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通过充换电设施与供电网络相连
发展目标(一)纯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取得较大突破(二)车路协同智慧出行基本实现(三)本地汽车零部件产业链条更加完善四、重点任务(一)聚焦低碳示范,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电动化进程(二)强化配套支撑,构建适度超前的充换电设施网络
严格落实居民小区内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落实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要求,严格执行城市公交车辆充电优惠政策。...落实好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政策。
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更好满足居民需要。...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地方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七、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
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四)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推动公共充换电网络运营商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推动充换电设施纳入市政设施范畴,推进充电运营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鼓励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一批集充换电、加油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
保障充电桩、换电站及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方案对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提出了明确的应对措施,要求落实新能源重卡充换电设施、加氢站的配套用地和空间预留,并且建设单位在报审临时用地方案时,应单独设置换电站建设场地
项措施,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核能、氢能、安全储能、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等清洁能源领域,高效电机与变频器、半导体照明、节能服务、先进环保、资源循环等节能环保领域,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动力电池与驱动控制、充换电设施...本措施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核能、氢能、安全储能、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等清洁能源领域,高效电机与变频器、半导体照明、节能服务、先进环保、资源循环等节能环保领域,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动力电池与驱动控制、充换电设施
另一方面我局积极争取对于环卫车辆使用公共充电设施的电费补贴。在《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中,提出环卫车辆使用公共充电设施的,参照出租车予以一定电费补贴。
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充换电设施政策,提高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主要场所充电桩覆盖率,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累计生产新能源汽车1080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量875万辆。
发布《商丘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商丘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快速发展。4.城市绿色低碳持续发展。
加快综合能源站建设,支持既有加油、加气站实施综合能源站改造,增建充换电设施、加氢设施;支持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设施统筹规划和联合建设,新建站原则上是综合能源站。
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收基本电费。...2020年印发《关于完善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的峰谷时段,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方便用户选择使用和计算电费,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202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实施“绿色车轮”计划,编制并实施常州市区充换电设施布局规划,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替代,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替换的公交车实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100%以上,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者替换的车辆全面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
推广新能源汽车42万辆、充换电设施37.7万个、液化天然气(lng)集卡4046辆、lng内河船舶98艘。
(三)按照《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沪发改规范〔2020〕4号)等相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1965.9298万元、2020年5月-12月度电基本补贴资金
支持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推广等。支持节能低碳宣传培训、对标达标、能耗监测监控、碳排放交易和管理等能力建设及基础工作。...重点用于支持燃煤、燃油设施清洁能源替代,燃煤、燃油、燃气设施主要污染物超量减排和提前减排,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控制扬尘污染等。(八)水污染减排。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也将提速。截至今年2月,我国充电桩保有量已达175.8万台,换电站663座,已建成世界上充换电设施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换电设施网络。
通知明确,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执行时间调整为2018年6月21日。
、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电能替代项目报我局进行备案。...按照《关于实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421号)和《关于完善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52号)相关要求,各市将符合申报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项目
鼓励地方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使用新能源汽车,比如执法车、物流车、环卫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以此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需求;继续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充换电设施实现互联互通;鼓励地方政府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方面,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适时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完善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2025年底前对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等免收基本电费
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对本市部分环保行业实施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等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现就对本市部分环保行业实施用电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8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
加快党政机关、公共场所、社区充电桩设施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合作,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新型充换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减少城市交通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