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修改单(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中颗粒物和铅、汞、镉、
全省废水中重金属(包括总砷、总铅、总镉、总汞、总铬)排放总量3276.6千克,其中工业源重金属排放量3224.4千克,集中式设施重金属排放量52.2千克。
2.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镉镍电池、废线路板、实验室废物、汽修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危险废物等。
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nh3-n、tn、tp、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粪大肠菌群、色度、动植物油。...(900m3/d,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ro反渗透膜+dtro浓缩等工艺,其中初期雨水依托一期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浓缩液用于脱硫石灰浆制备,清水中总汞、总镉、
841-001-01、841-002-01、841-003-01、841-004-01、841-005-01(按照环评要求,放射性废物、高压容器、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剧毒物品、易燃易爆品、重金属如铅、镉、
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等7项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设置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其他污染物项目排放监控位置设置在废水总排放口。
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八)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以及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违规设置排污口的;(九)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
宁远分局执法人员委托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该批倾倒的固体废物进行采样检测与鉴定,结果显示该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镉含量为946mg/l,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延庆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立即对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污水中镉、铅超标,其中,镉含量超标46.6倍。...根据昌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取样监测结果,该单位排放的废液中,总镍、总铜、总镉、总砷、总铅、总铁、总锌、六价铬等重金属全部超标,仅总铁一项指标就超标百倍。
包括典型工业废水治理悬浮物、硫化物、石油类、氰化物、六价铬、铅、镉等污染物去除技术;土壤重金属污染、典型有机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生物修复技术;有毒有害物质的生物化学集成治理技术等。(九)其他。
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hcl、co、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等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
江西省印发关于征求《江西省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意见,其中指出: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为:全省范围内所有新、改、扩建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中铅、汞、镉、
排放镉等重金属的企业,对周边大气镉等重金属沉降及耕地土壤重金属进行定期监测,并评估大气重金属沉降造成耕地土壤中镉等重金属累积的风险,采取防控措施。
2.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镉镍电池、废线路板、实验室废物、汽修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危险废物等。
2、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镉镍电池、废线路板、实验室废物、汽修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危险废物等。
土壤方面,以涉及5类重金属(铅、汞、镉、铬、砷)排放行业为监管重点,严格企业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完成年度重点重金属减排目标;继续推进锰污染综合整治。2.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三项“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
(二)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砷。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外排废水中汞、铅、铬、六价铬、镉、砷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婺源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第七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持续推进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场等重点区域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开展整治,防止对周边农用地土壤造成污染。
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行业企业;(二)位于土壤污染潜在风险高的地块,且生产、使用、贮存、处置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三)位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突出地区的涉镉排放企业
第一类污染物是指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包括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
此外,聚合氯化铝还可用于净化饮用水和自来水给水等特殊水质的处理,如除铁、除镉、除氟、除放射性污染物、除浮油等。
处理能力200t/d,处理站采用“预过滤+两级dtro”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其中重金属(总汞、总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