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新建厂房及新建公共建筑屋面总屋顶面积为13,100m2,同时视情况在新建建筑物屋顶安装光伏组件,预计可安装光伏面积为6900m2,总瓦数约为1518kwp,预计可自我消纳127.04万度。
完成《黄浦区公共建筑碳效评价导则》及《黄浦区公共建筑碳效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市下达建筑能耗限额、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住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等工作要求。
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交通场馆和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率先推进海绵体建设,减少非透水性硬质铺装面积,建设雨水收集、蓄存和利用设施。...城市广场、城市慢行系统、公共停车场以及非机动车辆通道优先采用透水铺装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应当选用符合国家、省有关规范和标准的低挥发性建筑装饰材料。...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管理区域扬尘的监督管理。
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比例超过50%。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换代。鼓励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和公共建筑电梯。...加快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城市公共交通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共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引导乌当区、修文县、开阳县等地更新新能源公交车。推动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用车、机场场内车辆新能源车型替代。
新、改、扩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时,资规、发改部门要在出具项目规划条件和立项审批时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要求纳...责任区公共宣传栏或定时投放点显著位置需公示管理责任人名称,投放点分布图、投放时间、收运时间和频次等信息,在投放时间内建立“桶前督导”机制。
其中,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民用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制定。
定期开展公共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调试保养。在大型公共建筑中探索推广应用高效柔性智能调控技术,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各盟市要加快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聚焦公共机构办公和技术业务用房、国有企业办公用房、交通场站等公共建筑,依法开展建筑冬夏室内温度控制、用能设备和系统运行等情况检查
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在确保“十四五”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到2027年再完成节能改造2000万平方米。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民用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
一是明确公共建筑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二是要求燃气、电力、供热和供水企业以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报送有关统计和监测数据;三是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效分级管理制度
加快推进风电和集中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开展“光伏+”公共建筑屋顶提速行动,建设一批规模化开发项目;打造高质量风电基地,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积极推进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推动公共机构和场所节水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产品,优先采购使用一级水效产品。(三)健全节水法规标准。
聚焦节能服务与清洁供能,积极布局园区、公共建筑综合能源服务,搭建数字化能源管控与调度平台。...围绕零碳建筑、低碳园区等开展科技创新业务,推进绿色园区与绿色建筑综合体开发、科技服务、运营服务,提供碳中和制度、规划建议,提供碳中和方案、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支持、降碳实现路径等服务,着力提升先进节能、清洁供能与绿建技术孵化导入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换代。鼓励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和公共建筑电梯。...加快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城市公共交通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共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引导乌当区、修文县、开阳县等地更新新能源公交车。推动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用车、机场场内车辆新能源车型替代。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10个以上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示范项目。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光储直柔”建筑。三、实施生态环境
加快推进风电和集中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开展“光伏+”公共建筑屋顶提速行动,推进兰考县屋顶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光伏+”特色工程。
市政支管及居民小区、公共建筑、企事业单位内部等污水管网排查工作按照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相关要求有序推进。(二)科学制定污水管网精细化治理方案。
积极推进既有建筑开展节能改造,支持公共建筑委托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以提升空调系统能效为重点优化建筑综合能效,鼓励公共建筑实施集中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对历史文化街区、既有公共建筑、公共空间等进行节能降碳等提升改造,持续改善建筑功能和提升生活环境品质。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
聚焦酒店、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政府机关等公共建筑,参照国家政策标准规范,摸排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逐步推广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技术,淘汰低效落后用能设备,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
持续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星级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以及车站、公园、商场、体育场馆、码头 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积极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及省直机关办公建筑等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供更高的星级绿色建筑建设要求。
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包括东莞市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望牛墩镇普通住宅地块及公共建筑源头雨污分流工程、东莞市黄江梅塘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东莞市黄江梅塘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