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底,本区建成区4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底,本区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二、重点任务(一)完善海绵城市规划体系建设1.强化规划管控。
》(沪府办发〔2024〕3号)《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联〔2023〕11号)、《金山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8-2035)》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
(责任单位:规划处、水务规划院、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2)编制水务行业专项规划时,衔接落实各级海绵城市规划和片区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的相关核心指标和要求。
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调控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三条(名词解释)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
2022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韧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韧性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及措施。全力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建成“大、小海绵体”相互融合格局,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比例达到32%。
据北极星水处理网整理,21个涉水项目上榜,其中,包括13个污水处理和6个水环境治理项目、2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李沧区)建设工程(楼山河流域)玉溪大河上游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江北新区水环境提升系统三期(大桥北路以南)项目施工一标段兴安县湘江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永济伍姓湖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白芒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提高“城市”雨洪管理水平。依据海绵城市规划,按新老城区分区落实相关指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金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缓解城市内涝,统筹兼顾削减雨水径流污染,提高雨水收集和利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唐川东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副总工程师兼所长,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重庆市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韧性城市与防灾减灾规划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9.山地城市居住小区海绵城市设计难点探讨
关于公开征求《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现将《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条例(草案)》在本网站登出
其中:新区以目标为导向,统筹规划、强化管理,通过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建设,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老区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印发《沈阳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2023年版)》,该导则适用于沈阳市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海绵城市相关内容设计
第二章 规划管控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包括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绵城市规划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附件: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月20日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加快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城市新建区域应当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制定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方案,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净化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最大化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系统化全域推进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围绕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景观带提升、雨污管网改造等不断改造存量,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园广场、房地产开发、工业类等项目建设的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持续
《条例》明确,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广场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滞和净化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面源污染,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活动适用于本条例。...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有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内容,在规划方案图上应明确海绵城市设施位置、面积等。第十六条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供应城市建设用地时,应当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指标要求。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立法工作,完善技术规范标准体系,完善土地出让、规划许可、项目立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施工建设、巡查管理、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相关环节管控要求,将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化
财政部门负责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财政政策;按照规定统筹保障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的有关资金需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应当尊重科学规律,积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海绵化设施应当因地制宜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
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水资源状况、排水设施现状等因素,科学划定城市蓝线和绿线,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相关控制指标,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体系,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引领约束作用
唐山市司法局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唐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唐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规划
三、基本原则(一) 科学规划,系统布局。坚持将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与理念纳入和贯穿于城市规划体系中,在规划管理中全面落实和执行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
推进城市防洪排涝、水生态空间保护、城市水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提升城市雨洪调蓄功能。新区建设以实现径流管控目标为导向,通过规划建设管控,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