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喀什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环评审批权限继续按《关于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支持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新环规〔2024〕2号)有关规定执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二、按照《改革通知》要求,除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根据机构垂直、审批制度改革划定职能和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2024年本)》的通知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云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改革联动,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关于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及特殊监管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
会议指出核安全事关国家安全、人民健康、社会稳定,开展反应堆选址安全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是保障核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要以落实《实施方案》为抓手,建立健全固定污染源监管核心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提质增效。要做好宣传、实施、跟踪等工作,切实发挥《实施方案》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4〕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改革工作部署
,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厅起草了《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将强化制度衔接联动,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守牢生态环保底线,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执法监督等制度有机衔接
第三条排污权交易应遵循公正公开、社会监督;依法依规、促进减排;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新老衔接、统筹协调的原则,并与现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水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四、持续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十)探索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改革。
不得选择被列入限期整改名单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的技术单位和人员。(四)高质量编制区域环评报告。...依据《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云环通〔2022〕133号)相关要求,充分衔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碳排放管理要求,组织编制区域环评报告,对区域环评涉及的空气、地表水
2023年,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 做好环评服务保障指导全国加强项目环评服务保障
;无害化原料、能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环境科技咨询;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机动车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
》以及《本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沪府规〔2019〕2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新城建设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做好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试点工作。要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关于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数量、方式及特殊监管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严格按证执法监管。
其中,监测与分析类是指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和分析、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体系运行、监测综合分析与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与咨询类是指从事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与设备产品研发、工程设计与施工、环境咨询服务、环境影响评价
全面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长江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推动本市建立“三线一单”实施评估和调整更新机制。
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发挥行业专家优势,共同为企业答疑解惑。
加快推行开发区区域评估报审制度,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组织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涉及工业项目建设的事项进行区域评估,形成并公开区域评估成果。
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地方,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大技术帮扶指导力度。三、提高环评审批质量和效率(九)建立绿色通道。...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按程序报生态环境部认定后实施;对建设内容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建、扩建项目,按改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具体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0〕1号)执行;依法需要公示的,公示完成后向建设单位出具正式批复。
详情如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2〕278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
经研究,函复如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餐厨废弃物,如不增加处理规模,且不涉及新增用地、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数量,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三、全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八)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