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试点的单位近两年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被列为环保信用不良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为达标。...“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相关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变更后一个月时间内由“点对点”利用单位向所在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信息变更说明。3.其他重大变更情形。
(三)申报主体(申请之日起)近三年以来没有严重环保失信(环保信用为最低等级)、环境违法行为、因环境问题挂牌督办以及存在不良信誉记录的企业。...(二)申报主体在中山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需有完善的环保手续(包括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不存在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
稳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环保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推进排污权有偿交易和使用研究探索。三、13项重点工作(一)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加强美丽广西建设全面布局。...修订自治区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巩固提升“大环保”工作格局。继续紧盯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拍摄2024年生态环境警示片,强化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效果。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以来没有严重环保失信(环保信用为最低等级)、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因环境问题挂牌督办。(三)申报的工程类项目必须是在达标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改造,切实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环保脸谱”等数字化平台,公开环保信用、自行监测、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企业相关信息。...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推动环保社会组织提供环保公益性服务迈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提升参与现代环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11条 第十一条(计分规则)环保信用评价实行计分制。根据参评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指标,累计计算环保信用分值。参评单位首次环保信用评价的初始分值为70分。下一周期信用评价初始分值为上一期评价分值。
利用单位位于京津冀区域内,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因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列为环保信用不良企业
各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自愿自证”,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和项目纳入绿色企业和项目库,并推送到金融管理部门,促进商业银行与绿色企业对接,给予企业绿色金融支持;同时,研究将绿色企业纳为环保信用良好主体
第十条参评单位的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其累计分值从高到低分为环保诚信单位、环保信用良好单位、环保信用警示单位和环保失信单位等四个等级。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根据《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琼环规字〔2022〕1号)和《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指标解读说明的通知》(
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加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宣传教育。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四)坚持定期调度。
四、环保信用修复第十二条 环保信用修复是指产业园区为改善环保信用,在改进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行为且消除不良影响后,向省环保信用评价办公室提出申请,省环保信用评价办公室核实确认后,修改其关联的环保信用信息,调整环保信用等级的活动
第九条【记分规则】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实行记分制。根据参评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指标,累计计算信用分值。参评单位首次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的初始分值为80分,下一周期信用评价初始分值为上一期评价分值。
,未被列为环保信用不良企业,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二、试点单位及应满足的条件(一)产生单位和利用单位均位于省内,依法成立并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节能环保等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环保信用为最低等级)、或三年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或三年内因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企业,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8.其他依法依规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包括:1.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信用报告;4.工程设计方案及专家审核意见;5.投资明细表(见附件4);6.
(一)环保诚信单位:环保信用分值11分-12分,且连续两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二)环保良好单位:环保信用分值7分-10分;(三)环保警示单位:环保信用分值3分-6分;(四)环保不良单位:环保信用分值2分以下
(一)环保诚信单位:环保信用分值11分-12分,且连续两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二)环保良好单位:环保信用分值7分-10分;(三)环保警示单位:环保信用分值3分-6分;(四)环保不良单位:环保信用分值小于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以来没有严重环保失信(环保信用为最低等级)、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因环境问题挂牌督办。(三)申报的工程类项目必须是在达标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改造,切实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日前,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南通市环保示范性企业名单(第二批),其中包括天楹环保、光大生物能源(如皋)有限公司等,详情如下:按照《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和《南通市环保信用绿色企业评定方案》的有关规定
,制定陕西省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环保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在国家环保信用平台开通后,完成系统填报及做好日常管理。...(生态处牵头,监测处、科财处、监测站、信息中心配合)六、制定我省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和环保信用评价标准,落实相关举措及要求
总之,重点排污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环保信用、确保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全面加强环境责任风险防控,才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行稳致远,从而促进企业高质量赶超发展。
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以来没有严重环保失信(环保信用为最低等级)、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因环境问题挂牌督办。...三、资格条件(一)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手续完善,不存在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
6.根据全省当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项目申报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不得为严重失信(黑色)或较重失信(红色)。评价结果可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信息公开”栏目的“环保信用”页面查询。
《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每年开展1次环保信用评价,环保信用评价实行计分制,企事业单位首次环保信用评价的初始分值为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