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承接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自评估”试点,对全省400余家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深化京津冀危废“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等试点创新,积极争取金隅涞水冀东飞灰利用处置项目获批华北区域特殊类别危险废物
二、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情况截至发布日,全区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87家(含豁免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能力886.37万吨/年,包含:收集能力13.97万吨/年;填埋处置能力334.75万吨/年;
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省内利用技术成熟、资源化程度高、风险可控的危险废物实行“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特此公告。...图1 2024年全省主要危险废物类别产生量情况二、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省已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807万吨/年(含豁免利用能力),其中:综合利用能力700万吨/年,
其中,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未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或利用过程不符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所列豁免条件,试点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具有与拟申请“点对点”利用危险废物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
本次修订主要集中在鉴别后危险废物的归类管理、精准识别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等方面。
(一)重点支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利用能力不足的综合利用项目;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市内利用技术成熟、资源化程度高、风险可控的危险废物实行“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项目。...(三)请谨慎投资以下项目:涉危险废物焚烧、填埋(柔性)建设项目;以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为主要来源的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采用预处理方式和利用后的产物不符合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及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
一、豁免内容在沪浙皖地区内,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以下简称《豁免清单》)要求,危险废物利用豁免管理分为两类,一是“一般”利用豁免管理,即《豁免清单》第1-
而截至2024年10月底,全省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达到1330万吨/年(不含豁免管理),收集能力313万吨,实际利用处置量仅313万吨,收集量25万吨。
(场)、电厂灰渣库(场)的;(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有要求的;(三)涉及上述(一)、(二)的企业事业单位,当其环境风险物质的q1时,结合该企业事业单位的q、m、e值的实际情况,对该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实行豁免管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管理办法(修订版)》结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从总则、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环境应急预案发布及备案、
支持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京津冀区域内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
本次修订主要集中在鉴别后危险废物的归类管理、精准识别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等方面。正文部分:修改了第六条第二款,完善了鉴别后危险废物的归类管理。...附录部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研究结果和各地环境管理实践,删除了2条豁免规定,新增了1条豁免规定,修改部分危险废物豁免条件表述。
》的危险废物,属于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的,可按规定的环节和要求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600㎡)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
临沂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8月9日印发《临沂市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管理办法》,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完善、环境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实行应急保障
实施全省首例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年利用集成电路行业废硫酸1.4万吨,进一步拓宽危...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聚焦“六个方面”(危险废物贮存、环评、中间体、制度落实、豁免管理、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先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等专项行动
3.鼓励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利用过程应严格满足《浙江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工作方案(暂行)》(浙环发〔2023〕4号)要求。...5.鼓励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7号)要求,对照“排放清洁、技术先进、外观美丽、管理规范”目标,开展提档升级。
深入实施《危险废物“以管促调 强化防治”工作方案》,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规范建设含汞废物区域性集中处置中心和含铅废物利用处置中心,持续推进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每年1月31日前,各市(州)、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分类原则,通过省固废系统审核确认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简化管理单位、登记管理单位清单。
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省内利用技术成熟、资源化程度高、风险可控的危险废物实行“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特此公告。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4月16日...图1 2023年全省主要危险废物类别产生量情况二、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2023年,全省已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62.7万吨/年(含豁免利用能力),其中综合利用能力672.2万吨/年,
鼓励企业按照《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冀环固体〔2023〕225号)要求,与京冀企业合作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业务。...(三)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
列入豁免管理的建设项目,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但不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六)推广一批报告表“打捆”审批。纳入试点的产业园区,可对应编制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字化管理,强化共享共用。
与四川省联合发布《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危险废物跨省域“点对点”定向利用,进一步降低企业固体废物处置成本。...根据危险废物产废强度和环境风险等因素,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划分为重点监管单位、简化管理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探索在特定行业实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管理台帐等方面的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
二、管理要求(一)适用范围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要求,尚未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或者在利用过程不满足《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所列豁免条件的危险废物
4.对纳入试点范围的危险废物从产废到收集集中贮存场所运输环节豁免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运输豁免环节要求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的公告》中运输要求执行
(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环境风险等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和排除管理清单管理要求。
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省内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危险废物区域处置中心,发挥托底保障、科技引领、管理示范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建设“无废集团”,集团内同类危险废物共享利用处置设施,探索“点对点”定向利用处置豁免管理。
列入豁免管理的项目,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但不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涉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涉新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不纳入此次改革,不得简化管理要求。(五)实施一批登记表豁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