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招投标管理制度,建立运输单位信用管理制度,推进运输车辆车载定位系统升级和车载计重装...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各项要求,督促工程施工单位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备案,推进在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和车辆车牌识别等设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单位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建筑垃圾处置证:(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所属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二)新增、变更过户、报废、遗失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港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其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港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其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 建筑垃圾运输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全面推行公司化运营管理,实行准入制度。清运公司应当按照规定...,保持工地和周边环境整洁;(七)对出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登记,并按要求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二是规范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置,明确提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设置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禁止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禁止在非指定场地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三章 运输第十五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向运输企业所在地的县(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请核准文件。
(三)加强运输环节管理1.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全市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市场化,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数量以市场主导为主。鼓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新增新能源车进行建筑垃圾运输,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建筑
,一律不得进入本工地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3.施工单位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将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发包给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
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施工合同签订等环节明确并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产生测算纳入项目方案设计招标文件;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所需费用、建筑垃圾运输和利用处置费用纳入招标控制价
、餐厨垃圾运输车;环卫专用机械、市政环卫特种车辆、环卫装卸设备、垃圾推铲、压实设备;环卫设备专用配件与耗材(动力电池、液压设备、扫地刷、机电电路、软管等);2、新能源环卫车与保洁车:背街小巷清洁作业设备
装修垃圾产生者可自行或委托物业服务单位交由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单位处理。...拆除垃圾应当运输至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分类处置;鼓励施工单位合理设计拆除程序,在拆除现场进行破碎与分拣。
5.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意向书或合同(自有建筑垃圾运输车量的可不提供)。6.与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单位签订的委托意向书或合同。...5.建筑垃圾运输、利用、处置的委托意向书或者委托合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港口、地方铁路、公路、水运、民用机场等交通运输领域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超载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第七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工程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以及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场所的运营管理单位安装的物联网监控设备,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与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联网。
;推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招标、分标制度,科学制定建筑垃圾运输参考指导价格;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督促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积极做好装修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工作,并将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诚信管理;负责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和再生产品的应用推广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的公路运输违法行为。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有关工作。
,核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清远市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核准情况(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四是办公区、生活区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五是闲置3个月以上的拟报建项目建设用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也可引导居民与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预约进行清运。...物业服务企业和个人委托运输企业清运的,应与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签订委托清运合同,并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也可引导居民与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预约进行清运。...物业服务企业和个人委托运输企业清运的,应与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签订委托清运合同,并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明确,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筑垃圾产生的总量、类型和清运工期;(二)建筑垃圾就地利用、直接利用、资源化利用、消纳处置的类型、数量以及场所,并附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建筑垃圾运输路线
、餐厨垃圾运输车;环卫专用机械、市政环卫特种车辆、环卫装卸设备、垃圾推铲、压实设备;环卫设备专用配件与耗材(动力电池、液压设备、扫地刷、机电电路、软管等)。...(六)固废处理与有机废弃物处理展区:建筑垃圾处理、油水分离、生化处理机、焚烧设备、污水处理系统、大件垃圾破碎机、风选机、磁选机、打包机等各类废弃的处理设备;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资源化技术、大件垃圾处理技术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向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第五条 建筑垃圾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配合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相关工作。本市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促进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的行业自律和规范。
雾炮车、垃圾压缩转运车、餐厨垃圾运输车;环卫专用机械、市政环卫特种车辆、环卫装卸设备、垃圾推铲、压实设备;环卫设备专用配件与耗材(动力电池、液压设备、扫地刷、机电电路、软管等);二、新能源环卫车与保洁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