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足额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确保专款专用。...运用绿色勘查技术,加强煤炭资源分类分级评价和煤矿精细化勘查,加大大型整装煤田地质勘探与评价工作力度,为煤炭绿色智能高效开发和产能平稳接续提供地质保障。
二、主要问题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年度实施方案应制未制,治理恢复基金应缴未缴一是部分矿山未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年度实施方案,也未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图3 喜山恒兴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与实际占地卫星影像图(三)生态修复进展滞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明确要求:矿山关闭前,采矿权人应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二是自治区本级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资金7453万元,围绕国家审计署反馈意见整改,重点用于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兴安盟和乌兰察布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及乌海周边重点地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制,强化矿业权人主体责任,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80%,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2.5平方千米。
,矿山地质环境持续好转。...提高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严格遵守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的“三率”矿产资源利用指标要求,对不达标的矿山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
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28%,林木蓄积量达到450万立方米;实施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效提升,重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90.92%;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
实施了滇池东岸关停矿区、开远小龙潭煤矿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东川、个旧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滇池流域及西山重点保护区域“五采区”生态修复、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等多个重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86.29%,新增沙化治理面积0.91万公顷、沙化土地治理率100%,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1.6平方公里。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更加协调,基本形成绿色勘查开发新格局。...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分布集中,具有规模开发条件,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市西部、大兴安岭中南段和狼山地区,3个地区有色金属量占全区总量的95%以上,是我国重要的有色金属原材料供应基地。
严格矿山准入制度,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底线性任务,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及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全面完成祁
〉的通知》(黑财规审〔2019〕7号)要求,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建立,按时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
202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25%,森林蓄积量达到760万立方米,湿地面积1.03万公顷,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75%,自然保护区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1.17%。...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5%,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5平方公里,矿山恢复治理总面积5.289万亩。
(六)完成2022年全区露天矿山新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七)完成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秦岭保护局,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完成省上下达的秦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安全可控;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秦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秦岭范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秦岭生态有效恢复;污水污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积极推进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提升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至25.07%,森林蓄积量达到20719万立方米,湿地面积62.79万公顷,重点省辖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75%以上,自然保护区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为4.6%,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
开展浮来山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启动环青龙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完成全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60%,“三区两线”
(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针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壤环境污染等问题,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损毁土地复垦复绿、破损生态单元修复等,重建生态系统,合理开展修复后的生态化利用。
实施威海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年行动,对重点区域及其道路可视范围内的151处废弃矿山进行治理,治理面积500余公顷。...“双领先”,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明显提升,绿色发展基础有效夯实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收储项目拆除工程以及待开发场地、暂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 扬尘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监管、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防治机制。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土地储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养护清扫和绿化作业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制定本行政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信息共享、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跨区域扬尘污染防治
③科学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坚持因地制宜、系统修复,统筹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利用、生态系统功能提升等;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盘活利用矿区土地资源,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投入机制。
;对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采取“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采矿权人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在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面,对计划经济时期老矿山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吸收社会资金的办法筹集资金逐步进行治理;废弃、无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采取政府投入为主、地方政府筹措为辅的办法逐步进行治理
陕西秦岭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的设立将进一步拓宽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的融资渠道,构建起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助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存在不足与偏差。...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