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入海排污口口门和排污通道设置、监测采样点设置、标识牌设置、监控及监测系统设置、检查井设置、档案建设等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登记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者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江河、湖泊、运河、水库等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
本办法所称入海排污口,是指直接或者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海洋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入海排污口,是指直接或者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海洋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
印发《云南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筛选重点河流开展调查,综合考虑跨国境河流及其主要支流环境风险源分布、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排污通道等因素,动态增补重点河流信息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以下简称《排污口分类》),《排污口分类》明确了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入河入海排污口的类型划分要求。
第二,排污通道不规范的,采取清理违规接入排污通道的支管支线,整治混接错接污水管网,对排污通道进行检修、更新、清掏等措施开展整治。
、沟、渠、涵、闸等排污通道向河道、湖泊等排水的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以及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开展排查、复核,查核内容包括排污口位置、种类、数量、特征、排放去向、审批情况及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
以黄河(干流)、大汶河、小清河、徒骇河和德惠新河为重点,加强入河排污口核查与监督管理,明确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理,有效管控陆源污染,系统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和监管能力
,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管。...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水务局印发《北京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系统部署了北京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要求。
、科学监管和全方位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理,不断提升我省水环境质量和治理能力,助力全面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打通岸上和水里,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排污口综合治理和陆域污染源治理,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明晰责任,严格监管。
统筹岸上和水里,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明晰责任,严格监督。
统筹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明晰责任,严格监督。
本办法所称入海排污口,是指法定海岸线向海一侧,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海洋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强化入海排污口监管,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隧洞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排污口,采取无人机航拍、人工徒步等方...本方案所称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
二、工作目标加强排污口排查溯源、分类整治、严格监管,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8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
落实“管”的手段,建设200余套光谱自动监测设备,构建实时预警体系,在顺义、丰台等区试点执法检查、清理整治工作联动,基本建成了“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入河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云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入河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
“美丽园区”污水零直排,是指对工业园区内生活、生产所产生的污废水有效收集,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实施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管理,最终实现“污水直排消除、处理提质增效、环境容量增加”的目标
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长江、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以及湟水河入河排污口整治和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任务,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2021
,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奠定良好基础。...要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明确排放类型和来源,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确定责任主体,建立“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明确的入河入海排污口名录。
《实施意见》提出,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通过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推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统筹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明晰责任,严格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入海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海洋环境排放污(废)水的口门。...办法规定,烟台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包括工业排污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等的污染防治;编制入海排污口设置布局规划,科学划定入海排污口设置的禁止区和限制区;建立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