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省根据近年来各自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能力情况,在双方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环境风险可控条件下,经协商确定2025年度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企业、危险废物类别及转移数量如下:1.
企业环境信用分值由有效记分值计算确定,由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生成相应的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动态评价结果,实时反映企业环境信用状况。...第十一条 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企业环境行为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环境信用评价系统,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进行记分,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记分信息和信用修复的程序
西宁市、海西州生态环境局汇报了辖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监督管理情况。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就持续做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提出要求。...通过此次约谈,有效加强了生态环境部门与企业沟通交流,进一步增强企业环境信用意识。
十四、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十五、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旨在保障民生和安全的前提下,强化开展重点行业差异化绩效评价工作,科学制定差异化停产、限产措施,严禁“一刀切”;积极引导企业有序开展深度治理和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厅字〔2018〕37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61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
四、健全环境治理手段,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排污单位规范环境行为,提升环境信用等级,鼓励排污单位积极申请参加环境信用评价。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八、负责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配合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并将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九、贯彻落实全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
七、负责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将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八、负责协助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将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九、负责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9.负责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并将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10.负责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积极探索“信用辽宁”建设新途径、新方法,配合省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归集共享企业环境信用信息,进一步拓展信用监管应用场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根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对企业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对黄色和黑色标识企业实施部门联合惩戒。(三)质量方面1.严格生产许可证管理。...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督促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对企业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对黄色和黑色标识企业实施部门联合惩戒。(三)质量方面(市场监管部门牵头)1.严格生产许可证管理。
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环境风险可控程度等,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纳入信用评价体系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监管。15.在安排市投资年度计划时,坚持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倾斜,全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建设。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宁环规发〔2019〕5号)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全区各地级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2021年全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环发〔2013〕150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61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
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环境风险可控程度等,以“白名单”方式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流程。加快“证照分离”改革,支持四条产业链上精深加工企业及时获取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原材料。
全文如下:各有关市(州)生态环境局:为加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61号)有关要求
落实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环境风险可控程度等,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并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简化跨省转移审批程序。...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大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监督检查力度,每季度分批对辖区内企业进行规范化监督检查,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急预案、经营许可证、识别标志设置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和贮存
凡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以上、完成自治区节能目标任务、积极开展绿色环保科技研发、上年度被评为企业环境信用绿标企业、无不良信贷记录、纳税信用评价良好等企业都都享受加分政策。详情如下: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了《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以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详情如下: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