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指安装在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
自动监测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直接或者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以及在主要生产工序
氨氮超标0.016倍,污水厂被罚26万元行政相对人名称:朔州城发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违法事实:经调取你单位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7日废水直接排放口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主要污染物cod
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监控)设备(设施)是指安装在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指由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数据采集传输仪、视频门禁、通信传输网络和监控平台组成,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测监控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管理系统。
自动监测设备,是指安装在排污单位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以及在主要生产工序
自动监测设备,是指安装在排污单位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以及在主要生产工序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数据采集传输仪、视频门禁等设备,以及通信传输网络和监控平台组成,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测监控污染物排放状况。
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以下简称自动监测设备 ),指安装在排污单位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
(监测)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本文件简称现场机。...3.9数据采集传输仪equipment of data collector and transmission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传输通讯功能的单片机、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
自动监测设备,指安装在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以及在主要生产工序
第九条 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联网及数据采集传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477-2009)、《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
9.5 数据采集传输仪发生故障,应在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并能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e)若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12h内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f)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缺失数据按12.2.4进行处理。
自动监测设备,指安装在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以及在主要生产工序
新建自动监测监控设备数据不允许经工控机处理后再发送至数据采集传输仪,须直接通过数据采集传输仪传输至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排污单位应结合设备更新,完成工控机淘汰工作。2.
该单位建有自动监测站房1座,内有cod自动检测仪、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ph在线检测仪、铬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设备。...该单位作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久拖未验”,自动监测设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无法保证其监测数据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
自动监测设备,指安装在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以及在主要生产工序
”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一体化监控监测设备(主要由视频监控单元、扬尘在线监测单元、噪声监测单元、气象监测单元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设备,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
自动监控设备是指排污单位安装的用于监测、监控污染物排放的仪器、仪表、视频监控设备、数据采集传输仪、通信传输网络及相关辅助设施。...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是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产生、采集及传输的实时数据、累计数据和统计数据,以及数据标记内容。第六条 监控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新建自动监测设备数据不允许经工控机处理后再发送至数据采集传输仪,须直接通过数据采集传输仪传输至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排污单位应结合设备更新,完成工控机淘汰工作。2.
10.有工业废水排放的企业应根据相应规定要求安装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自动监控设备。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测设备,指安装在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的,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等的监测设备,以及在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艺或排放口等关键位置安装的工况参数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是指安装在污染源现场,用于监测、监控污染物排放的仪器、生产或者治理设施运行参数记录仪、数据采集传输仪、传感器等自动监测设备以及配套辅助设施;监控平台是指建立在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通讯传输线路与现场端自动监测设备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