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转移快捷化。危险废物转移遵循就近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落实国家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要求,深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与周边省份间的区域合作,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程序。
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程序,适时研究扩大纳入跨省转移“白名单”的危险废物种类,提高危险废物转移效率。
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在接收外省相应类别危险废物时,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电子转移联单。
3.为切实降低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中的环境与安全风险,保障全区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遵循就近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
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入厂分析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等,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控各项制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接受、利用和处置台账。相关资料应整理存档备查。
(二)推进危险废物炉渣和飞灰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办法,强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危险废物焚烧炉渣规范引导至长三角区域水泥窑等协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焚烧炉渣、医疗废物焚烧炉渣原则上不予填埋。
深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按照省内转移管理试点,适时研究扩大纳入试点的危险废物种类。鼓励开展区域合作的省份间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程序,提高危险废物转移效率。
(二)推进危险废物炉渣和飞灰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办法,强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危险废物焚烧炉渣规范引导至长三角区域水泥窑等协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焚烧炉渣、医疗废物焚烧炉渣原则上不予填埋。
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满足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处理需求,虽然存在部分危险废物转移至省(区)外利用的情况,但这些类别的危险废物外运属于市场调节(竞争)行为,且数量不大,不代表区内缺少相关利用处置能力,包括冶炼粉尘
(4)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各类固废经收集后在厂区内分区贮存,定期处置,厂区内收集建立了台账,危险固废转运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
,在3个工作日内改正的;(六)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在3个工作日内改正的;(七)未规范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时改正的;(八)企业事业单位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及时改正的;
申请“一般”利用豁免管理跨省转移的,按照现有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流程办理,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核实危险废物移出、接收、利用等相关情况,发现转移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废物数据不一致且无法解释的,终止后续转移
、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规范包装贮存及危险废物电子标签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建设规范有序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危险废物转移遵循就近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2023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量5.86万吨,其中转入本市2.49万吨,移出本市1.44万吨。
遵循就近处置原则,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同等条件下遵循就近原则,尽可能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至本地具有收集、利用或处置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危险废物长距离转移运输带来的环境安全风险。
综合处置类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为全省统筹,综合利用类危险废物转移利用为全国统筹,建议参考《山东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投资建议落实。(二)小微单位集中收集转运项目。不建议建设。
2.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在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信息,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危险特性等信息,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等
擅自倾倒、堆放及丢弃、遗撒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与其他物品混存均为违法行为。(四)转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应依法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处置,废含油抹布、废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并集中收集的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单位的环境监管。商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合理布局回收网点。...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采用规范的危险废物包装、运输方式,合理制定危险废物的运输路线,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详细情况见表1.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2023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量30.69万吨,其中转入本市7.89万吨,移出本市9.98万吨。
表5危险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2023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量53.12万吨,其中转入本市21.52万吨,移出本市31.6万吨。
表2 危险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2023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量1.49万吨,其中转入本市0.08万吨,移出本市1.1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