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危险废物环境友好治理行动。引导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评估,有序推动不能稳定达标运行利用处置设施淘汰。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
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选择合适区域建设称重、打码、记录设施,确保危险废物即时打码入库与二维码追踪,赋予每个危废包装“数字身份证”,推动解决以往危废产生端丢失
三、审查程序(一)试点申请1.申请“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利用单位共同填报《山东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申请表》(见附件),试点单位将申请表及表中所列资料清单内容提报所在市生态环境局
万吨,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45%、35%、14%、4%、1%。...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根据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无废四川)统计,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1.77万吨,利用量为0.35万吨(含利用往年贮存量0.005万吨),处置量为1.20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
一、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情况2023年全省共申报产生42类危险废物1291.9万吨(含经营单位次生危险废物,除hw20、hw25、hw28、hw30),较2022年产生量略有增长,产生量居前五的分别是hw34
开展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定期修编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帮扶指导,提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管理水平。
全文如下: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为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提升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积极提供业务指导,协助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备案和申报。...(三)处置要求: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维修行业从业者应将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
,现将赣州市2024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发布如下: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基本情况2023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共产生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1.46万吨)产生量21.10万吨,利用量为
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转移基本情况2023年申报危险(含医疗)废物企业(机构)数27052家,危险废物产生34类、126.3万吨,危险废物贮存4.6万吨,危险废物自行利用26.5万吨、自行处置17.7万吨
鼓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供延伸服务,协助其生成并领取电子标签、建立电子管理台账等。
》(川环办函〔2022〕156号),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促进雅安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内容公布如下:一、危险废物产处情况根据2023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376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沧州市公布了2024年第一季度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及经营项目建设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危险废物产生约12.18万吨,建成投运的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计16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能力合计
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见附件1)及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见附件2),重点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相关单位,兼顾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确保评估范围全覆盖。
根据危险废物产废强度和环境风险等因素,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划分为重点监管单位、简化管理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探索在特定行业实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管理台帐等方面的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
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发布《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在京津冀区域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
全区五市及宁东地区同步推进,重点在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较多区域布局试点项目。...仅限收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其他部分特定危险废物,共19个大类92个小类。
(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环境风险等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和排除管理清单管理要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之间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行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取的危险废物处置费,应当首先用于支付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费用。第十条 已交纳危险废物处置费,且危险废物已被收费单位接纳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该部分危险废物不再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危险废物全程扫码,自动生成电子台账并上传省平台,杜绝后补台账。鼓励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参照实行信息化管理。...二、具体内容(一)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及转移过程监管列入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的产废单位(以下简称重点产废单位)要配置使用智能称重、二维码电子标签、手持终端等物联网设备,及时生成二维码标签。
(三)鼓励对已填埋的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进行再利用。(四)鼓励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供延伸服务,协助其生成并领取电子标签、建立电子管理台账等。
(除772-007-50、900-049-50)6.试点收集范围: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下(含10吨)以及单品类危险废物年产量1吨以下的企事业单位、机动车维修与拆解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后集中收集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对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确定为重点风险监管单位:(一)年产生省《危险废物重点风险管控清单
即:在京津冀区域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其他危险废物定向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利用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燃料)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单位豁免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鼓励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用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信息化措施。鼓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供延伸服务,协助其生成并领取电子标签、建立电子管理台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