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2024年,无锡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09.8万吨,截至2024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共计67家(含集中收集试点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全市利用处置能力共计272.8万吨/年(不含豁免处置能力
衢州市占比超过5%的危险废物情况统计表二、全市危险废物收运和利用处置情况(一)市内收运和利用处置情况1.总体能力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8家,包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焚烧或填埋)单位3
三、“白名单”的企业纳入“白名单”制度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营范围包括综合利用以上危险废物种类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南省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河南省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353.3万吨,截至2025年2月,全省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单位18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共计677万吨/年。
2、经营负荷低:由于产能过剩,许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实际经营负荷较低,部分设施长期闲置。例如,吉林、广西等省份提到利用处置设施可能长期闲置。而湖南、云南、重庆等省份,其危废经营单位的负荷率普遍不高。
开展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将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点产废单位纳入评估范围,对其他产废单位进行抽查考核。
一、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转移基本情况2024年全区产生危险废物171.2万吨,利用处置172.5万吨(含上年贮存量),其中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81万吨,委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量91.5万吨
公告显示,总体上看,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远超产生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总体生产经营负荷不高,部分利用处置设施存在长期闲置的情况。
详情如下: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公告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修订)第十九条,我厅现公告截止2025年1月13日我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有关信息。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经营单位76家,经营规模1375.98万吨/年,其中:处置单位
对比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和经营单位核发量及其负荷率,总体来看,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能力高于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经营单位负荷率普遍不高,基本处于产能过剩状态。
其中,只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家(总规模25.5万吨/年),只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1家(规模3.4万吨/年),同时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的经营单位3家(总规模22.45万吨
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西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一览表,共86家。详情如下: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徽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机制的通知》(皖环函〔2023〕675号)要求,经申报、推荐、审查、公示,确定1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我省2025年度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
(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乐山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位于孝姑镇田佳村(新型工业基地孝姑核心区),2021年7月21日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35个大类
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情况截至目前,全市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1家(含1家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核准总利用处置规模为70.8795万吨;另外,煤焦油豁免利用能力40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豁免填埋能力
3.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单位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应符合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并根据处置能力依法提供社会化服务;支持现有持证经营单位实施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公告显示,河北省已基本形成了焚烧、填埋、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等多措并举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实际需求,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明显超过产废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总体实际经营负荷处于较低水平
二、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能力概况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市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20家,总经营规模28.41万吨/年,比2023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中:处置能力10.58万吨/年(含焚烧、填埋、物化等)
除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工业废盐、含砷废物等危险废物外,我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基本处于产能过剩状态,163家经营单位中生产负荷超过60%的,仅有27家。
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分析全市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0家,其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单位1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8.2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1家,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9000吨/年;
加强交接管理,运输单位应按相应资质承运危险废物种类,严格按照产废单位确定的经营单位、转移路线安全送达,不得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经营单位利用处置。
截至2024年9月底,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1家,具备处置、利用和收集能力。(一)处置能力情况。全市现有2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涵盖焚烧、物化、填埋处置能力,总规模14.15万吨/年。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分析(一)经营规模分析韶关市2023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6家(不含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收集利用处置规模159.78万吨/年,平均负荷率为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