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无已建成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全市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当前雅安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已满足处置需求,因此,我市暂不支持新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支持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和应处尽处。科学布局建设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
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支持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深化医疗废物处置特许经营模式改革,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和应处尽处。
建立村、镇、县阶梯收集转运,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对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综合评估,推动提质改造。...充分吸取疫情期间中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暴露出的问题,组织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将医疗废物应急转运能力储备纳入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运力不足时,能够第一时间启用应急储备运力。
为落实国、省“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要求,长远解决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问题,去年10月,湘潭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再次提上议程。
第一时间制定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调度方案》,落实北碚和渝北垃圾焚烧厂、长寿危险废物焚烧厂、璧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等应急处置中心城区医疗废物,并指导巴南、江津垃圾焚烧厂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十三五”以来,新建铜川市、延安市、汉中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等7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改造,形成覆盖全省10个设区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网络体系。
优化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支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区域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加快国家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或提质改造,全面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的要求,
针对强化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县域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质升级。
充分利用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定期核查监管机制,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和溯源管理。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全覆盖。
各协同应急处置单位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当辖区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负载超过70%,或出现集中处置设施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保障医疗废物规范收运处置时,应启动应急处置设施,确保医疗废物日产日清。
加快设施建设推进力度,确保2022年底建成38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应急处置设施,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外医疗废物在区县内集中处置。
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任菊萍介绍,上海已建成3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总能力为392吨/天,并在上海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配套建设了医疗废物的自行处置设施,能力为12吨/天。
做好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调度和处置能力研判,指导收集、转运和处置能力较弱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运输单位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和设备运行时间,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效率。
第十四条 鼓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和预处理设施,为农村偏远地区提供医疗废物就地处置服务。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在处置标准、技术和设施上具有一定共性,因此要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以充分发挥处置设施的效益。
截至目前,全省建成14个医疗废物收集中心,收运能力为282吨/天;配套建成1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集中处置能力为210吨/天。
优化郑州等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局,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与市政管网建设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有机结合,全面修复灾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恢复设施能力。
加快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区县全覆盖,支持渝北、万州、黔江、涪陵、永川、长寿、璧山等地,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
针对地级及以上城市,《指导意见》强调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针对县域,《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质升级。
第五条【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包括持有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企业法人单位,以及由遗体火化装置焚烧处置病理性废物的企业法人单位。
全省现有21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建有 26 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线,处置能力64167吨/年,175.8吨/天,每个州(市)至少建有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