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加强城乡废弃口罩收集管理的通告
峨肺炎指发〔2020〕3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避免二次污染,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医院(含隔离点)的废弃口罩由各医院(含隔离点)自行收集、保管,由指定的医疗垃圾处理机构统一收运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外运。医院应当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二、市环卫部门应全面督促指导全市各单位定点设置标注了“废弃口罩专用”字样的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并内设塑料袋内衬。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应采用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红色有害垃圾桶;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用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替代。
三、市环卫部门负责主城区公共区域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的设置;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设置,无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点)由相关社区(村)负责设置;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学校、商场负责在各自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内设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结合实际,负责在所辖场镇公共区域及各村村委会驻地、村卫生室、村活动室、新村聚集点等公共场所设置。
四、市环卫部门要加强对废弃口罩的分类,单独收集、运输,并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统一进行处理。物业公司负责将所辖小区,社区(村)负责将无物业小区内收集的废弃口罩集中至小区废弃口罩收集点,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各村委会驻地、村卫生室、村活动室、新村聚集点等区域的废弃口罩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收集到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统一处置。
五、负责收集废弃口罩的责任单位,要实行台账登记管理。住建部门负责加强全市废弃口罩分类收集的指导和监督,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处置过程的监管。
六、严禁随意乱扔乱丢废弃口罩。市民不得将废弃口罩投放至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外的其他垃圾容器,不得往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内投放其他垃圾。
七、从事废旧回收的单位(站、点)和个人不得自行收集、处置疫情废弃口罩,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
峨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原标题:峨眉山市发布加强城乡废弃口罩收集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