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全面反映山东省生态环境环境质量状况,为“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数据支撑,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完成了对山东省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和补充完善工作。
调整优化和补充完善后,山东省设置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点位)593个,覆盖所有跨市和跨县界河流交界处,主要入湖和入海河流在汇入湖(海)前全部设置断面,山东省所有划定省级水功能区的水体实现全覆盖。设置地下水国家考核监测点位138个,地下水国家考核监测点位覆盖山东省16个地级市,数量居全国首位,点位类型包括区域点位、污染源区域监控点位和饮用水水源点位三类。
设置省控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575个,省控海洋监测点位优先关注黄河口、海湾等敏感水域,省际/市际海域交界处,港口、入海河流等重点海域,全面监控陆源入海排污状况。设置省控及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921个,省控及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至山东省所有县(市、区),同时对农用地详查发现的重点区域进行监控。
“十三五”以来,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实现数据联动,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及相关部门监测数据已实现互联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