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国水环境情况通报的函》,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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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国水环境情况通报的函》

2021-08-25 08:43 来源: 生态环境部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国水环境情况通报的函》,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1年以来,全国各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十三五”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为确保“十四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现将2021年上半年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上半年,3641个国家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1.7%,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9%,同比减少0.7个百分点。但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动力有所减弱,工作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城乡面源污染严重,旱季“藏污纳垢”、汛期“零存整取”现象突出,水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全国水质为劣Ⅴ类的国控断面(不含自然因素影响断面)分布在16个省份。其中内蒙古、吉林、云南、山西4省(区)数量较多,占全国总数的62%。吉林新凯河公主岭市断面2021年已连续6个月水质为劣Ⅴ类(见附件1)。

全国共有25个国控断面水质同比明显恶化,分布在12个省份。其中,山西7个、河南4个、陕西3个,3省水质明显恶化断面数量合计占全国总数的56%(见附件2)。

部分地区城乡面源污染严重,按“汛期污染强度”(指某断面汛期最大浓度与该断面上一年度年均浓度的比值)排序,6月汛期污染强度较大的前50个国控断面,分布在19个省份。其中,云南17个,占全国总数的34%(见附件3)。

请相关地方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及时制定实施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落实,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附件:1.2021年上半年全国各省份水质情况

2.2021年上半年水质明显恶化断面清单

3.2021年6月汛期污染强度较大的国控断面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8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原标题: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国水环境情况通报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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