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有关规定,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的筛选排查,形成了天津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予以公告。
宁德市人民政府2024年09月3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09月27日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4年09月25日
青海生态环境厅2024年09月23日
青海生态环境2024年09月23日
陕西省环境厅2024年09月03日
浙江生态环境2024年07月15日
江门生态环境2024年07月12日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04月19日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4月08日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4月07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04月16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04月07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03月25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1月0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27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0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2日
安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1日
合肥生态环境2024年11月27日
山东省发改委2024年11月05日
辽宁生态环境2024年11月04日
万华微视界8小时前
北极星电力网9小时前
国家发改委12小时前
国家发展改革委12小时前
国家电网公司13小时前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17小时前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17小时前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前天
北极星售电网前天
国家能源局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