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区检察院审查认为:一是某污水处理公司超标排放污水的违法事实客观存在,依法应当接受处罚及按日计罚。作为污水处理企业应当承担起维护当地经济发展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社会责任。...并于同年4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80万元,并以此为标准按日计罚处以罚款4880万元。某污水处理公司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于2019年4月16日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
如活性炭更换周期和更换量等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要求记录台账或台账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每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按日计罚
共办理配套办法措施案件89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2件、罚款802万元,查封扣押案件31件,限产停产案件11件,移送拘留案件23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件。
十年来,全市下达环境行政处罚书1765件、处罚金额11341.59万元,实施按日计罚8件,查封扣押108件,限产停产97件,移送拘留47件,移送犯罪15件。监管手段实现科技、精准治污。
(二)对举报的事项,被生态环境部门实施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的,在第一款奖励金额的基础上,每实施一种措施增加2000元奖励,最高8000元。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排污许可监管,依法严格执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按日计罚、责令停业等措施,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5.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衔接。
主要指生态环境违法情节较严重、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失信行为信息,包括:单次罚款金额5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限制从业的;实施查封、扣押的;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的;实施按日计罚的
此外,因超标排污,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19年12月23日、2020年3月19日、2020年4月28日先后5次对盱眙国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出按日计罚处罚决定,罚款共计1240万元。
进一步创新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有序扩大“双罚制”、按日计罚、信用惩戒等惩处机制的适用范围,积极探索生态修复、连带赔偿等新型法律责任承担机制。
(二)对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的举报事项, 给予最低500元,最高1万元奖励;对未进行处罚,但进行查封扣押的举报事项,给予2000元奖励。
办理涉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刑事拘留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129起,其中责令38家企业限产停产,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起。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一律限期整改;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实行行政处罚;对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自动在线设备弄虚作假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按日计罚和限制生产...(市、区)为单位,完成重点涉气工业企业以及传统产业集群全面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10月至11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企业完成整改;12月,对所有问题清单企业进行复查,发现未整改到位的,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或限产停产等处罚措施
此外,还对工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引入按日计罚等处罚手段。在执法实践中,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工作往往涉及公安、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协调难度大等情况。
对工业噪声和建筑工地施工噪声违法行为,草案还规定了按日计罚等处罚手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加大处罚力度会促使排放噪声的单位更加重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对检查发现的有关企业工艺运行不稳定、沉淀池浮泥较多、自动监控设备数据异常等问题,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实施“按日计罚”,列入生态环境信用“黑名单”。
对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迅速立案查处,从严高限处罚,并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对整改不到位的,再次走航监测数据仍然异常的,依法按日计罚,实施停产整治;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四)对应按期关停的企业严格按时限变更或注销排污许可证,对继续违法生产排污的,依法实施处罚,按日计罚。
笔者研究案情后发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拟按日计罚依据的《环境监测报告》存在问题,提出本案不应按日计罚。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采纳了笔者的意见,将按日计罚660万元改为按次处罚60万元。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启动按日计罚,于2019年12月4日作出罚款40万元的决定。...这十大典型案件分别是: 1.盱眙国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按日计罚案2019年10月9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盱眙国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采样监测,外排水总氮浓度超标4.63倍。
对应按期关停的电力和石灰窑企业严格按照关停时限变更或注销排污许可证,继续违法生产排污的,依法实施处罚、按日计罚;2家4.3米高碳化室焦化企业和新宝泰钢铁如逾期未关停,先注销排污许可证,再实施处罚、按日计罚
,再实施处罚、按日计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5、对应按期关停的电力和石灰窑企业严格按关停时限变更或注销排污许可证,继续违法生产排污的,依法实施处罚、按日计罚;两家4.3米高炭化室焦化企业和新宝泰钢铁如逾期未关停,先注销排污许可证
全年实施行政处罚289件,罚没入库2079万元;实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办案54件,其中按日计罚4件,查封扣押38件,限产停产2件,移送拘留9件。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态环境不安全事件。
河北和浙江等省市也陆续开展对燃油(气)锅炉的提标改造,其中上海市要求所有登记在册的中小燃油(气)锅炉需在新标准实施前完成提标改造并要求全工况下达标排放;否则,一旦在新标准实施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处以10~100万元(按日计罚
各县(市)区对管控期间每日通报问题企业,特别是多次被通报仍未采取减排措施和涉嫌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规避监管的企业,要及时查封扣押,从快立案,并综合运用按日计罚、移送拘留等措施严管重罚;加强对重点用车企业的管控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表示,对于这样的行为一方面要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包括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甚至可以采取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方法,来逼停违法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