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持续推进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
积极推进源头替代,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指导企业积极申报vocs末端治理豁免。
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运维机构;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工程公司;钢铁、化工、制药、造纸、火电、建材、有色、冶金、石油、焦化、铸造、印刷、工业涂装等各大污染源企业
1.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胶粘剂使用等为重点,摸清涉vocs产品类型、涉vocs原辅材料使用比例和使用量,建立管理台账,组织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实施低
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力度。在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工艺环节中,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
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胶粘剂使用等为重点,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推进钢结构、工程机械等行业企业,在技术成熟的工艺环节,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
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鼓励制鞋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聚氨酯热熔胶、水性聚氨酯等低(无)vocs含量的胶粘剂。
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工艺环节中,大力推广使用低 vocs含量涂料。鼓励和推进全市汽车4s店、大型汽修厂实施全水性涂料替代。
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推广使用力度。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
加强涉vocs企业运行管理,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提出的10个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巩固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成效,持续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常态化执法检查,确保涉vocs企业治污设施稳定运行。...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加油站等为重点,动态排查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和非正常工况等重点产污环节。开展夏季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整治行动,确保优良天数比率较2023年同期明显提升。
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力度,2025年年底前,至少建立50个替代试点项目。支持企业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技改,指导企业积极申报vocs末端治理豁免。
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胶黏剂使用等为重点,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针对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涂、色漆)、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行业企业,在技术成熟的工艺环节,实施低vocs
以工业炉密、工业涂装等行业为源头替代技术服务中心试点行业,加快先进技术示范推广,提升产业化应用水平,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分类实施重点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推进家具、钢结构、汽修、工业涂装等集群优化整合。按照“扶持一批、转型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大力推进砖瓦、石料加工等工业
五是强化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餐饮油烟和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畜禽养殖及氮肥
建材、化工、炭素、铁合金、工业涂装等中小微涉气企业集中的旗县市区要建立传统产业集群清单,制定涉气产业整治提升方案,针对现有产业集群,要采取“一群一策、分类施治”的原则,并在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
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力度。鼓励和推进汽车4s店、大型汽修厂实施水性涂料替代。三、加速能源高效利用,加快低碳转型发展(四)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
以有色、铸造、建材、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动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和园区化发展,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和电子行业等为重点,指导企业制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大力推动“应替尽替”。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
以工业涂装、印刷包装和电子等行业为重点,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的数量和比重。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等逐步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
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胶粘剂使用等为重点,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程;对板材、涂料、包装印刷、油漆、助剂、胶粘剂企业生产、销售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确保生产、销售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
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和胶粘剂使用等为重点,严格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程。
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力度。...全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涂、色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在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工艺环节中,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