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到2025年,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有机融合,全区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全面提升。...一、目标任务到2025年,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有机融合,全区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全面提升。
市、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通过优化工业企业布局,防治工业噪声污染;推广噪声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材料、设备。...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噪声、管业务必须管噪声、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噪声。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应当依法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在3个工作日内改正的;(十九)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但超标≤3分贝,在发现当日改正的;(二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非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在3个工作日内改正的;(二十一
第四条本省依法对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实行综合许可管理。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第九条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配备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第六条生态环境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协调其他负有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噪声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对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推动修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制订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名录,完善土壤、海洋、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等管理需要。...推动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海洋工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探索将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畜禽养殖氨排放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路径。
、社会生活和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实施本方案,逐渐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压实治污责任,有效控制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和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第四条本省依法对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实行综合许可管理。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并采取吸声、消声、隔声、隔振和阻尼减振等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或改建、扩建工业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二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二十二)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二十三)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
3.工业噪声排放对于已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补充完善了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噪声排放信息的持证单位,应完整填报“噪声监测结果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厂界各噪声监测点位的有效数据个数
(九)工业噪声基本情况(必查)对于《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3〕14号)发布后完成首次申请、重新申请的排污许可证,审核是否已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
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投诉为10882件,占比为20.67%;交通噪声投诉为754件,占比为1.43%;工业噪声投诉为524件,占比为1%;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为40479件,占比为76.9%。
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四)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五)污染物排放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六)存在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形时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七)工业噪声排放限值及污染防控技术要求
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四)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五)污染物排放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六)存在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形时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七)工业噪声排放限值及污染防控技术要求
第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污单位应当遵守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适用于城市功能区声环境噪声监测、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等领域。...除去对各地的要求,《行动计划》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交通行业也提出要求,依据国家规定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工作。
8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扩展覆盖面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噪声污染,加强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工业企业的管理,指导和规范工业企业噪声自动监测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部制定了
第六条 排放工业噪声、产生振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配备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15部门联合发布《贵州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重点任务:涵盖夯实管理基础、噪声源头管控、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减少交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治理
通过重新申请增加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事项。...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的,或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排放、台账记录、执行报告提交、信息公开的排污单位依法处罚。
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编制和发布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噪声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及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省生态环境厅负责)8.深化工业噪声污染治理。
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国家先进技术目录的推广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部门)(二)严格工业噪声管理。1.强化工业园区噪声排放监管。